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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驿亭镇机关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办、站、中心:
为进一步促进相互了解信任,增进机关团结和谐,努力建设一支务实、高效、勤政的机关干部队伍,结合驿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对象和内容
1、谈心谈话对象:镇全体机关干部;
2、谈心谈话内容:谈话内容主要是了解谈心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听取对班子成员及对全镇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党建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一般为半年一次,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及时找所属干部谈话。
(1)激励谈话。对新调入机关的干部,需要其了解机关工作性质并提出相关要求的;机关干部职务和岗位发生变化或工作取得突出成绩,需要求其在新岗位认真履行好职责的或提醒其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的;个别干部遇到挫折有畏难情绪,需要及时帮助其分析原因,寻求解决问题办法的。
(2)知情谈话。对机关干部工作情况、思想状况、家庭以及生活等问题需要了解的;机关干部在工作、思想、家庭以及生活等方面出现问题,组织或领导在政策和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应该给予帮助的;对办站中心工作运行情况需要了解和掌握的。
(3)告诫谈话。办站中心内部出现一定矛盾,需帮助其沟通思想、消除分歧、增进团结的;机关内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出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需及时提醒和批评教育;群众对机关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不良反映的;工作作风不务实、工作程序有偏差、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有问题,需及时提醒的;干部家庭有婚丧喜庆事宜或单独外出学习、考察,需要提出相关要求的。
(4)诫勉谈话。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勤政廉政、道德品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办站中心之间、干部之间长期闹不团结,分歧比较严重,严重影响工作开展的;无正当理由未完成组织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的;利用职权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个人行为在外界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影响了机关干部队伍形象的;疏于教育管理,放任配偶、子女等近亲属,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长期作风散漫,工作拈轻怕重,经告诫谈话仍无改正的。
三、谈心谈话责任分工
1、书记、镇长每半年至少和班子其它人员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每一年至少与中层干部开展一次谈心谈话;
2、分管副职每半年至少与分管办站中心中层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每一年至少与分管一般干部开展一次谈心谈话;
3、提任和降职的中层干部、机关调入人员一般由党群副书记和主管副职谈心谈话;
4、告诫谈话由纪委书记和分管副职谈心谈话;
5、遇特殊情况,负责主谈的领导可委托其他领导主谈;
6、对其它需要谈心谈话的同志,根椐不同情况予以落实。
四、谈心谈话的要求
1、要充分准备。主持谈心谈话的同志,要根据谈心谈话的不同对象,认真准备谈心谈话工作方案,谈心谈话的时间确定后,要及时通知谈心谈话对象,谈心谈话对象要按照谈心谈话内容,结合本人思想、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反映思想和情况,谈心谈话领导要认真作好记录。
2、要坦诚深入。谈心谈话要突出重点,开诚布公,推心置腹,注意倾听谈话对象的想法和意见建设,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干部的关心爱护。谈心谈话要把握分寸,既要鼓励上进,又要防微杜渐,无论肯定成绩还是指出问题,都要恰如其分。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同志,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努力方向。谈心谈话对象要真实反映自己的内心想法,虚心接受领导在谈心谈话中指出的缺点和不足。
3、要运用成果。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谈心谈话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要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对因客观条件还不够成熟,近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解释清楚,并积极创造条件,抓紧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多个办站中心的问题,要加强协调沟通,尽力帮助解决。要切实推进各项工作,通过谈心谈话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4、要严守纪律。参与谈心谈话的同志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得泄露谈话内容。
中共驿亭镇委员会
驿亭镇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报: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作风建设领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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