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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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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环境质量,促进全镇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确保让全镇人民欢度祥和、吉庆的节日,根据我镇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整治活动从2010年1月10日起至2010年2月9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1月10日-1月25日):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对照坏境整治的有关要求,认真制订工作方案,严密织组织实施,细致做好自查工作,并提前进行自治。

    2、考核阶段(1月28日-1月30日):在自查基础上,由镇领导带队,抽调有关机关干部人员,分组分片开展检查考核。

    3、整改阶段(2月1日-2月9日):考核组要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反馈,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反馈结果,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考核组将适时组织开展检查整治工作回头看,特别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巩固整治成果。

    二、活动内容

    1、整治辖区内所有道路两侧环境卫生秩序,清理主干道路、次支道路有碍镇容镇貌的所有堆物堆料;清除道路两侧生活垃圾,保证可视范围内无卫生死角,无白色污染;规范道路两侧牌匾摆放;完善道路两侧环卫基础设施。

    2、加强治理集镇内集贸市场管理秩序,做到市场内外无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泼乱倒、乱摆乱卖等现象;做到定人、定责、定时,及时有效处理各类非法现象,及时清理占道市场垃圾,不留卫生死角。

    3、加强镇郊结合部、村与村连接路段、村周边卫生死角等重点区块的保洁整治。

    三、工作目标

    1、路边无堆放杂物,河沟内无垃圾及漂浮物,村庄内做到“五无”,即无垃圾乱倒、无乱堆乱放、无乱吊乱挂、无私搭乱建、无乱贴乱画。

    2、无违章棚亭、无残垣断壁、无擅自堆放杂物,公路两侧无违章占道加工作业,无擅自占道摊贩,无擅自张贴、涂写的各种标语和其它宣传品。

    3、集贸市场分行划市,设置好垃圾箱,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堆存,无污水外溢。

    4、确保辖区内的公共场所、绿地、隔离带环境卫生整洁,无白色污染,无垃圾树挂,花草树木无枯枝。

    5、主干路两侧废品收购点保持规范,对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予以责令整改,整改后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

    6、道路两旁建筑工地材料和建筑垃圾堆放规范,无违法占道作业现象。

    7、垃圾处理严格执行“户集、村收、镇转、市处理”的方式,垃圾箱保持干净整洁,无满冒外溢,做到日产日清。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加强配合,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主动参与,拓展监督渠道,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各村、社区要按照要求落实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对全村整治工作进行巡查督查,及时将整治工作情况报镇环卫站。

    2、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人人动手,充分发挥干部党员、村民代表的带头示范作用,努力营造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确保尽早完成整治任务。

    3、突出重点,攻破整治难点。各村、社区要加强对镇郊结合部、村与村连接路段、村周边区域的治理清整力度,加大对主次干道、卫生死角、脏乱点位等治理力度,以“洁、净、美、优”提升崧厦镇的整体形象。

    4、巩固成果,深化长效管理。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增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服从管理,认真落实卫生管理制度;要加强保洁队伍建设,培养爱岗敬业的精神,提高保洁人员素质;要按照规划要求配建环卫设施;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清扫保洁工作正常运行。镇考核小组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2009年度环卫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农村  卫生  通知

抄送:市新农办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10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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