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2010年度上虞市“小液化气”行业质量
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液化气经营单位:
2010年是我市“小液化气”整规工作的攻坚之年。为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安全整规主体责任意识,科学指导和帮助各乡镇、街道开展“小液化气”行业整规工作,确保三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我局制订了2010年度上虞市“小液化气”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督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安全整规主体责任,科学指导和帮助各乡镇街道开展“小液化气”行业整规工作,确保今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市十小办部署及目标责任书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组织
根据市十小办《2010年度上虞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督查方案》(虞十小办发〔2010〕3号)要求,我局将抽调力量成立督查工作组,负责组织对“小液化气”行业的督查指导,督查对象为各乡镇(街道)已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企业、2010年已取缔的燃气供应站点以及规划新设站点。
二、督查重点
各乡镇街道“小液化气”整规工作计划、部署,责任分解落实及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情况;上浦、汤浦、下管三个乡镇规划站点选址、建设情况;“小液化气”行业整规经费情况;开展“小事大民生,十小大成效”等主题宣传活动情况;促进燃气行业优化提升、转型发展情况;各燃气企业“小液化气”整规目标责任书签订、责任分解落实、“七个一”标准执行情况等。
三、督查方法
采取明查和暗查暗访相结合的形式。主要方式:一是听汇报,听取各地各单位开展整规工作的情况汇报;二是查看资料,查看被检查单位有关整规台帐档案、文件资料、工作记录等;三是召开座谈会,听取各乡镇对口办公室、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及群众代表的意见;四是现场检查,实地抽查(暗查暗访)有关单位、供应站点。
四、时间安排
督查工作采取定期督察和不定期督查二种方式。不定期督查(包括暗查暗访)根据上级督查工作安排、领导要求、群众反映和工作需要,随即对有关乡镇“小液化气”整规办公室、行业企业开展检查。各类督查原则上每季度至少1-2次,其中2010年的行业督查分三次进行:
第一次督查(2010年5月),主要对各乡镇街道的“小液化气”整规工作计划、部署,各燃气企业“小液化气”整规目标责任书签订、责任分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第二次督查(2010年7月),主要对各单位摸底调查、宣传培训、经费保障、规划站点建设以及燃气企业“七个一”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开展燃气市场联合检查执法行动。
第三次督查(2010年9月),主要对完成目标任务进度、长效机制建立、市场规范程度、规划站点建成运行情况进行督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燃气单位要高度重视“小液化气”整规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全面落实整规工作目标责任制,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层层落实。要组织技术、安全方面力量,全面负责日常工作自查自纠工作。要做好每月信息上报工作,对整规工作进展情况实施定期汇报。
(二)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各燃气单位要对照年度整规工作责任书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检查,及时解决问题,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要狠抓管理和工作落实,认真分析本单位、本企业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有效措施。
(三)严格监管,规范市场。整规工作组要督促各燃气单位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努力把好燃气市场供应的“第一关”。同时,组织开展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代灌人员的专业技能素质和安全意识。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整规工作组要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宣传“小液化气”整规工作重要性;认真组织燃气企业召开“小液化气”整规工作的专题动员会议,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确保三年整规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上虞市建设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