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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晚稻收购工作的通知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晚稻收购工作,根据省粮食局《关于认真做好晚稻收购工作的通知》(浙粮发[2008]58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购原则
根据上级文件和绍兴市晚稻收购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晚稻生产和市场供求实际,确定今年晚稻收购工作的指导原则为:严肃政策、把好粮质、创新服务、敞开收购。
二、收购价格
按照“随行就市、毗邻衔接”的原则,确定中等质量标准晚粳谷的市场收购价为每50公斤(下同)98元。“订单”晚粳谷的收购价在市场价的基础上另加价外补贴7元,奖励金5元,合计110元,随收随结。
中等质量标准粳糯谷的市场收购价确定为98元。
三、几项要求
(一)提高对做好晚稻收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好今年的晚稻收购工作,对于稳定市场价格,保证市场供应,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新农村建设,保障粮食安全和维护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严格执行收购政策。对“订单”晚粳稻,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收购,确保订单履行率。对订单外粮食,也要按市场价敞开收购。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收购质量标准,做到依质论价,不压级压价或者抬价。要当场兑现售粮款,不得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款项。
(三)切实搞好收购优质服务。要进一步开展收购服务四好竞赛活动,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提高优质服务水平。要千方百计方便农户特别是种粮大户投售粮食,用实际行动保护好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二00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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