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关于做好2008年早稻收购工作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关于做好2008年早稻收购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早稻收购工作,根据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08年早稻收购工作的通知》(浙粮发[2008]45号)精神,结合上虞实际,现就我市早稻收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早稻是我市粮食储备的主要品种,也是重要的商品粮源。做好早稻收购工作对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新农村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今年的早稻生产形势和市场供求状况,确定今年早稻收购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严肃政策,强化管理,优质服务,力争多购。各办事处、各收购站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执行收购政策

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08年粮食生产的通知》,根据“随行就市、毗邻衔接”的定价原则,确定我市2008年早稻的市场收购价格为:中等质量标准每50公斤93元(不区分长圆粒型)。订单早稻(圆粒型)的收购价格在市场价的基础上另加价补贴7元和奖励5元。

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切实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要及时支付售粮款,不打白条,也不得代扣、代缴除粮食预购定金外的任何税费和款项。

三、积极开展优质服务

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面向市场,转换机制,满腔热忱地做好收购的优质服务工作。对种粮大户要继续实行验质、入库和结算“三优先”,切实把收购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努力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20254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