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春节特别报到点验工作的通知
各司法所:
根据省、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和省矫正办《关于实施社区矫正“护城河”工程全力做好世博会安保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为全面掌握全市春节期间的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情况,确保节日稳定,做好“护城河”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社区服刑人员春节特别报到点验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全市社区矫正春节特别报到点验日统一定在2月22日(星期一),时间为上午8:30—10:30,地点为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点验日可作为社区服刑人员当月报到情况记录在案。
二、报到点验对象为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确系因病就医或行动困难的实行上门现场点验。请假外出的原则上一律作为点验对象要求本人按时参加点验。
三、春节点验日除开展日常教育外,各司法所重点要对在上海及周边省务工经商的以及经常性请假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实行特别教育,即自2010年3月起至10月30日,凡外出请假10日以上的,除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同意手续外,请假对象必须提供外出地固定住址,固定联系电话及联系人联系地址和通讯号码。请假外出期间实行每周“一来一往”报告和监督制度,即社区服刑人员至少每周一次用固定电话向司法所电话报到并接受相关教育,司法所至少每周一次电话抽查社区服刑人员,实行跟踪监管。各司法所每月月底前应将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情况书面报局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
四、对无故不参加此次点验的社区服刑人员,各乡镇、街道矫正办要追查原因,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的列入“严管级”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下落不明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在春节前开展一次专项追查工作。
各司法所要以此次特别报到点验情况为依据,结合社区服刑人员平时表现确定相应管控等级和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不按规定接受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要加强教育,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届时局将组织人员抽查乡镇、街道现场点验工作。各所应在2010年2月25日前将开展春节特别报到点验日工作情况书面报局矫正工作管理科。
二0一0年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