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丰政〔2010〕31号
丰惠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项考核办法
各行政村、社区: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惠及广大群众的民生工程。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确保市政府确定的2010年参保缴费人数目标任务的完成,经研究决定对“新居保”工作进行专项考核。
一、考核对象:各村(社区)干部(指主职干部、业务人员)
二、考核目标
1、各村(社区)宣传发动到位,群众参保人数能完成或超额完成下达到各村的目标任务。
2、时间要求按市规定时间内考核(现要求在2010年6月20日前)。
三、考核办法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或超额完成下达目标任务的给予按参保数每人10元奖励。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达目标任务数90%的,给予按参保数每人8元的奖励。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达目标任务数85%的,给予按参保数每人5元的奖励。
4、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下达目标任务85%的仅给予按完成人数每人3元的工作补贴,并在村年终考核中给予适当扣分。
5、如全村实际参保已达100%,但仍然未到考核指标数,则按办法第一条实行。
四、考核资金筹集。按镇、村各半的比例分担。
附件:2010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考核目标任务各村(社区)分解表
丰惠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下载:丰政10-31号2010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考核目标任务各村25%.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