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关于做好2009年春节和“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对象排查工作及建立社区矫正排查制度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关于做好2009年春节和“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对象排查工作及建立社区矫正排查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根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开展“三个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际,现将我市做好2009年春节和“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情况排查工作以及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排查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春节、“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情况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春节是中华民族非常重视的传统节日,“两会”是我们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既是充分体现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思想的本质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要求。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从从实践“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治高度和贯彻市委、市政府建设“平安上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策出发,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和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情况定期和专项排查工作,对于提高我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质量,维护基层社会长期稳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情况专项排查工作。同时,要针对排查情况,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个别教育工作,严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新罪,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排查工作组织、方法、及重点内容

   (一)排查组织

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街道)排查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要安排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主要汇报工作、通报情况、协调工作、分析形势、明确措施、落实责任。进一步落实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合力抓好节日期间的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排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排查方法

排查工作要采取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情况进行逐个排查的方法进行。排查过程中,要注重社区(村、居)干部、帮教小组成员、志愿者和当地群众以及社区矫正对象亲属等情况反映的收集和分析。

(三)排查的重点内容

1、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提供的情况,进行逐一核查;

2、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的矫正表现以及遵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的情况,目前存在哪些倾向性问题;

3、重点对象和人户分离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以及该矫正对象目前的动向;

4、社区矫正对象帮教小组开展工作情况;

5、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等各项工作制度的具体落实情况;

6、进一步梳理矫正对象的档案资料,通过走访矫正对象及其亲属,做好法律文书查漏补缺工作。

三、落实措施,突出重点,努力提高排查工作质量和效果

(一)要切实加强对排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把本次排查工作作为对前阶段社区矫正工作的检查和总结,认真做好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工作,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情况排查工作。

(二)落实监督管理措施,强化个别教育,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的安全稳定。加强对重点人员和有违规违犯现象或倾向性问题的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不稳定因素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不脱管、不漏管、措施实。要认真落实走访制度,加强谈心、谈话教育,积极开展个案矫正,进一步提高个别教育质量,严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新罪。

(三)认真做好扶贫帮困工作,体现人文关怀。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排查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和经济状况以及就业等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对生活确有困难或身体有疾病、残疾等情况的社区矫正对象,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其解决困难,防止问题激化;对脱管、漏管的社区矫正对象,要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查找;对因务工、就学、探亲、就医等需要短期或长期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审批手续,落实审批责任。

四、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定期排查制度,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体系

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情况的排查,是社区矫正工作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结合本次排查活动,制定和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定期排查制度,努力使排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根据工作需要,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情况的排查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安排一次。重大节日、重大事件以及社区矫正对象中出现违法违犯或隐患时,要及时组织开展排查工作,落实相关工作措施,确保社区矫正秩序稳定。

2009年春节和“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情况的排查总结,请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10前报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上虞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00九年一月十三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20241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