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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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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政〔2010〕46号

 

 

丁宅乡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

实施方案

 

各村、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经乡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提高标准、严格准入、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进一步整治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整治,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进一步强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进一步优化医药产业结构,使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三、工作内容

    (一)打击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建立打击生产销售假药行为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的组织协调,形成合力,严厉打击非法回收药品、非法邮购药品及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利用邮寄、快递等运输环节以及互联网和“走票过票”方式销售假药的行为。

    (二)整治违法药品广告。加大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查处力度。把整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加大对广告药品的监督抽验力度,建立违法药品广告协查机制,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对发布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药品,要及时依法采取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三)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大力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冒充药品的行为,坚决维护药品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工作中,要严格检查相关产品的适应症、功能主治是否有与药品同名或相仿,是否有与药品包装相似等仿冒药品的情形。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与药品包装相似、与药品同名或名称相仿、宣传功能主治的非药品类产品。

    (四)建立基本药物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根据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要求,强化基本药物生产流通、配备使用、定价报销和质量监管工作。加强对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定期对药品进行抽检,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统一采购药品,不得从非法渠道自行购入。

    (五)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规范零售药店的进货渠道、非药品销售、销售凭证等,杜绝零售药店销售假药的行为。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购销票据专项检查,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严厉查处“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委托非药品物流企业储存配送药品的行为;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监督企业完善质量追溯体系,严格执行产品召回制度。扩大药品抽检范围,进一步加大对基本药物、高风险产品、质量可疑产品的抽验力度,强化特殊药品的管理,防止流弊事件的发生。加强对药品购进、储存、销售情况的监控力度,充分发挥技术监督的作用,及早消除药品安全隐患;加强对不合格药品的核查工作,及时处置不合格药品,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六)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加大对各医疗卫生单位临床用药的管理力度,加强合理用药宣传教育,规范医疗用药行为。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药品,杜绝超适应症、超剂量用药,完善处方管理制度。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乡政府对各行政村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药品安全形势分析,制定实施药品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和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确保无制售假药的黑窝点,无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预警网络建设,完善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严格实行药品安全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因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抓住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积极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坚决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依法吊销证照。

3、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工作氛围。各村各单位要大力宣传有关药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举措。对重视质量、守法经营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弘扬,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要坚决予以曝光,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的药品安全意识。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食品药品  安全  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丁宅乡党政办                        2010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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