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科室、中队:
为推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快推进省示范文明城市创建进程,根据《关于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纳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通知》(绍市综治办〔2010〕8号)和《关于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决定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以加快省示范文明城市创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上虞”建设为目的,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达到两个目标:一是不发生大面积、区域性、行业性、群体性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二是城区主要街道无证无照经营率低于5%,并有效遏制城郊结合部及其他地方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整治活动。
组 长:黄建华
副组长:林 建(面上牵头)、蒋 铭(具体落实)、贾志伟
成 员:王建强、丁慧亮、任 刚、陈国庆、曹浩祥、陆国海、
徐建林、王文江
三、整治范围
根据职责分工,我局主要负责对市区范围内的室外无证照经营行为(主要包括马路市场摊点、流动摊贩、早点摊、夜排档等)进行整治。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调查摸底、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份)
1、由各基层中队负责,对市区范围内无照经营状况进行调查摸底。
2、摸清底数,并进行登记造册。
(二)前期准备阶段(8月份)
1、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制订整治工作计划。
2、各基层中队将整治任务进行分工,明确任务到人。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份)
1、清理取缔。根据主要道路严控的原则,对城区人民路、市民大道等主要道路妨碍市容环境、影响交通秩序的马路市场摊点、流动摊贩、早点摊、夜排档等进行清理和取缔,实现主要道路无证无照经营现象。
2、堵疏结合。根据社区、小巷规范的原则,把“合理疏导”作为一个突破口,方案一:在社区、小巷建立一批疏导点(自产自销蔬菜、水果销售点等);方案二:向市政府请示,要求在城区合理规划20个集中经营点。
3、规范管理。在城区夜排档没有规划定点的前提下,如对大通商城门口等地段夜排档进行规范管理,同时,严格控制城区其他路段和城市节点新的夜排档经营点出现。主要做到:控制现有夜排档出摊时间,夜排档出摊时间22:00以后;防止道路污染,灶台下必须铺设防油地毯;控制经营过程中的噪声,不得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保持环境卫生,设置垃圾收集设施,摊收地净。
(四)长效管理阶段(10月份)
1、加强街道秩序管理。由各中队落实“定人、定点、定时、定责”的“四定”管理责任制,把室外无证照管理工作量化到每一条路段上,让每个队员都担负起管理的责任。
2、“数字城管”信息采集人员把无证照经营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发现问题当场能处置的及时处置,不能当场处置的及上报,由责任单位进行处置。
3、把无证照经营作为“规范管理样板路”创建的重点工作内容,确保市民大道、迎宾大道、人民中路、江东路等四条“规范管理样板路”不出现无证照经营行为。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把整治无证无照经营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快推进省示范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事抓,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无证照经营整治工作。
2、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把无证无照经营整治与省示范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相结合,由林建副局长面上牵头,蒋铭副局长具体抓好落实。各科室、中队要根据局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好具体工作计划,量化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中队长亲自抓、副中队长具体抓、相关责任人现场抓”的局面,全力以赴完成目标任务。
3、注重方法,确保效果。在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中,一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避免激化矛盾;二要坚持“堵与疏”相结合,“既要管理,又要给出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三要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既要文明执法,又要严格依法执法,对屡教不改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4、加强督查,强化整改。局执法督查科要切实加强对无证照经营整治的督查力度,对存在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相关中队进行整改落实。
上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一○年七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