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科室、中队:
为确保城区噪声达标区扩建、省级生态城市创建和省示范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上虞市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实施意见》(虞政办发〔2010〕1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市区噪声整治,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开展市区噪声整治为契机,以加快推进省级生态城市创建和省示范文明城市创建为目的,着重抓好固定声源、社会生活噪声等整治,在城区36.5平方公里的建成区范围内建设噪声达标区,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有序推进,为广大居民创造一个安静的居住环境。
二、整治内容
根据我局职能,重点突出以下噪声整治:一是城区建筑施工噪声;二是娱乐场所经营噪声;三是商业经营中金属加工产生的噪声和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等。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噪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建华
副组长:林 建(面上牵头)、蒋 铭(具体落实)、贾志伟
成 员:王建强、丁慧亮、任 刚、陈国庆、曹浩祥、陆国海、
徐建林、王文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直属中队,牵头负责具体实施,办公室主任由陈国庆同志担任。
四、实施步骤
噪声整治共分四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5日前)
1、调查摸底。由各基层中队负责,对城区涉及我局职能范围内的噪声污染源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噪声调查情况表附后),分析梳理存在主要问题,排出重点整治对象和一般整治对象。
2、制订计划。各基层中队结合调查摸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逐一分解细化,落实责任到人,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底前)
1、宣传教育。对在建工地、娱乐场所、一般噪声源区发放宣传资料,对群众多次投诉噪声排放超标的单位等进行宣传教育的同时,发出噪声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单位严格噪声排放,严禁噪声扰民。
2、噪声检测。由我局牵头,环保局噪声检测单位配合,对排查出来的重点噪声整治对象进行噪声排放标准检测。
3、集中整治。由直属中队牵头,抽调各中队人员,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整治。一是会同公安局、环保局对步行街等主要路街利用高音设备招揽顾客行为进行整治;二是会同工商局、环保局对防盗窗加工点、机械加工点噪声扰民进行3-5次整治;二是会同建管局、环保局,对建筑工地施工噪声开展3-5次联合整治;四是会同环保对群众多次投诉的娱乐场所进行1-2次联合整治。
(三)噪声复测阶段(8月底前)
1、对整治后的噪声进行复测。
2、对未达到排放标准的,进行再整治。
(四)验收准备阶段(9月底前)
1、验收期间加强城区噪声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2、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噪声整治,是确保我市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省级生态城市创建和省示范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各中队要以此次整治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噪声整治工作。
2、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把噪声整治与省示范文明城市创建、省级生态城市创建等工作相结合,由林建副局长面上牵头,蒋铭副局长具体抓好落实。各科室、中队要根据局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好具体工作计划,量化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中队长亲自抓、副中队长具体抓、相关责任人现场抓”的局面,全力以赴完成目标任务。
3、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中队在开展职责范围内噪声污染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加强与环保、建管、工商、公安、文广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4、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各中队在整治工作中,既要文明执法,以劝服、教育为主,注重执法方式和技巧,又要严格依法执法,对屡教不改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附件:《城区噪声污染整治情况调查表》
上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一○年七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