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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申领社会保障卡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基本医疗保险一卡通意见的通知》,我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申领工作全面启动。为加强管理、便于操作、有序换发,现将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申领社保卡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参保职工社保卡的申请和领取

(一)单位职工申请和领取

1、新参保(含再次参保)职工申请社保卡。由单位社保管理员在办理参保登记(网上申报的,经市社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向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卡中心)提出,并提供下列资料:

(1)《新参保职工申领社会保障卡名单》(格式见附件)电子表格U盘,及纸质表格一式二份(须用A4纸打印,领卡人签名、社保管理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首次参保的,须提供1寸免冠彩照1张(用于养老保险手册);再次参保未申领社保卡的,须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保IC卡。并需从单位社保网上申报系统中查询照片信息,对社保数据库中无照片信息的,须按职工照片信息采集表上的人员名单收集照片信息(照片扫描或电子照片。照片要求:像素为236*295,宽度20mm,高度25mm,精度300dpi,以身份证号+姓名.jpg格式文件命名。下同),通过邮件(市社保卡中心邮箱地址:sy_zkzx@163.com)、U盘等方式,或将1寸免冠彩照粘贴的采集表报送到市社保卡中心。再次参保已申领社保卡的,不再重新申领。

(3)单位申请社保卡时,须填写《上虞市社会保障卡批量开户申请书》,与约定的一家银行作为本次参保人员社保卡的签约银行。

2、单位领取社保卡。在办理申请社保卡手续的次月20日后,由单位社保管理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管理员证件、《上虞市社会保障卡批量开户申请书》到市社保卡中心领取,并将社保卡及时发放到对应的个人。

(二)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和领取

1、新参保(含再次参保)的个人申请社保卡。由申请人在办理参保手续后,向市社保卡中心或受理参保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首次参保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彩照1张;再次参保未申领社保卡的,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IC卡和1寸免冠彩照1张。填写《上虞市社会保障卡开户申请表》、并选择社保卡签约银行。再次参保已申领社保卡的,不再重新申领。

2、个人领取社保卡。须由本人在办理申请社保卡手续的次月30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社保卡中心或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中心领取。由他人代领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医保IC卡换发社保卡

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持有医保IC卡的人员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更换社保卡,由市社保卡中心统一安排部署(具体申办时间由市社保卡中心书面通知)。

(一)单位集体更换社保卡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企业在职人员,由单位集中申办更换。

1、参保单位社保管理员按规定填写《上虞市社会保障卡批量开户申请书》,并经社保管理员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社保卡中心。同时留下单位有效的电子邮箱。

2、单位社保管理员需从社保网上申报系统中查询职工照片信息,社保数据库中无照片信息的,要求单位自行收集职工照片信息,通过邮件或U盘等方式传送到市社保卡中心。

3、对于身份证与姓名不符等错误数据,要求单位更正信息。对于无法改正的参保信息,暂不进行社保卡的制作换发。

4、制卡后,市社保卡中心通知单位,由社保管理员随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管理员证件、《上虞市社会保障卡批量开户申请书》按时领取社保卡并负责将社保卡发放给参保人。

(二)灵活就业人员、企业退休(职)人员更换社保卡

市社保卡中心通过网站、报纸、电视等多种渠道通知参保人,从2010年10月8日起开始申办。

1、参保人随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原医保IC卡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中心或社区申办,填写《上虞市社会保障卡开户申请表》。市外户籍的企业退休(职)人员随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医保IC卡和1寸免冠彩照1张,直接到市社保卡中心申办。

2、个人领取社保卡。须由本人在申办的次月30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申办受理机构领取。由他人代领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 属以下情形的个人可直接到市社保卡中心经申请批准后办理更换手续:

1、急需使用社保卡的;

2、医保IC卡损坏的;

3、医保IC卡遗失的(应先按原规定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社保卡中心办理挂失手续)。

以上情形个人办理更换手续的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彩照1张。

三、社保卡挂失、更换、注销和信息更新

办理社保卡挂失、更换、注销和信息更新等手续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市社保卡中心申办。挂失补卡、更换新卡,一般需在10个工作日后领取。

(一)社保卡挂失

持卡人因社保卡丢失等原因需要挂失的,持卡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社保卡中心办理挂失手续,经有关媒体公告后办理补卡手续,按规定收取补卡工本费每张30元。

(二)社保卡更换

1、持卡人出现以下情形可以换领社保卡:

(1) 卡面内容污损、残缺,不能辨认;

(2) 在专用读写设备上不能正确读写或者无法读写;

(3) 劳动保障业务部门同意变更卡面登记项目内容;

(4) 其他合理情形。

2、持卡人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等发生变更的,持卡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原社保卡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市社保卡中心办理换卡手续。

(三)社保卡注销

因参军、上学、出国(境)定居、死亡、判刑、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绍兴市范围以外等原因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终止手续后,社保卡中的社会保障功能自行注销,金融功能需注销的,按银行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四)社保卡信息更新

从绍兴市所属各县(市)转入我市并持有绍兴市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参保时须提供原社保卡,由业务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卡信息的更新。参保人如要求换发新的社保卡,必须持原社保卡到原参保地办理社保卡注销手续,在新参保地重新领取。

四、其他

(一)社保卡首次发放(换发)的不收工本费。社保卡自发文之日起启用,医保IC卡停止发放。自启用起至2010年 12 月 31 日为社保卡换发过渡期。在过渡期间,尚未换发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继续使用原医疗保险IC卡,已持有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首次使用新卡的同时,原医疗保险IC卡自动注销。

(二)发行社保卡是今后跨省市结算医疗费用,实现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一卡通”工程的必需条件。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领导重视,社保管理员负责经办,按规定时间和流程及时准确提供相关资料,顺利实现医保IC卡与社保卡的功能转换,确保社保卡换发工作于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

 

附:《新参保职工申领社会保障卡名单》(格式样张)

 

                    上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新参保职工申领社会保障卡名单(格式样张)

单位名称(章):                     社保编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申领人签  名

社保管理员

领卡时签名

 

 

 

 

 

 

 

 

 

 

 

 

 

 

 

 

 

 

 

 

 

 

 

 

 

 

 

 

 

 

 

 

 

 

 

 

 

 

 

 

 

 

 

 

 

 

 

 

 

 

 

 

 

 

 

 

 

 

 

 

本表一式二份报市社保卡中心。

社保管理员(签名):                    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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