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上虞市粮食局
关于做好晚稻收购工作的通知
市粮食收储公司: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晚稻收购和粮食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电[2010]15号)和省粮食局《关于做好晚稻收购工作的通知》(浙粮发《2010》71号)的精神,为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切实做好今年晚稻收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形势,认真做好晚稻收购工作。受国家2010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粳稻供需形势偏紧及收购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今年秋粮收购市场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因此,要充分认识做好晚稻收购工作是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粮价、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意义重大。同时,要认真分析形势,精心组织安排,加强组织领导,把收购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晚稻收购工作顺利进行,力争多掌握粮源。
二、严格执行收购政策,严把粮食质量关。按照“随行就市、毗邻衔接”的原则,确定中等质量标准晚粳谷的市场收购中心价为每50公斤(下同)135元;订单内晚粳谷的收购价在市场价的基础上另加价外补贴8元,奖励5元,合计148元。中等质量标准的“早翻早”和圆糯谷市场收购中心价分别为102元和170元。要严格粮食入库质量标准,严把入库质量关。要加强对入库粮食的质量检测,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粮食,必须经过烘干、整理达标后再入库。
三、强化为农服务服务意识,提高为农服务水平。要充分发挥收购市场的主渠道作用,继续强化为农服务意识,完善为农服务措施,方便农民售粮;要坚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做到验质客观公正、作价透明规范;要积极为粮农提供仓房、晒场、烘干等服务,尽量帮助农民整理高水分粮食,减少农民产后损失,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
四、切实加强秋粮收购期间安全生产管理。要强化认识,落实责任,切实抓好秋粮收购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加强收购现场人员、车辆和设备的安全管理,维持好收购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加强对收购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做好设施设备的日常检修、保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要树立安全责任意识,熟悉设备操作流程,确保收购安全。
二0一0年十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