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本市各有关社会团体: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就市本级社会团体2010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2010年6月30日前经我局核准登记的本市社会团体均须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检内容
社会团体2010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社会团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规定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年检内容按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2010年度)的要求填写。
三、年检材料
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已填具的《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2010年度)一式两份。
(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三)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情况,还可以要求社会团体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及有关说明材料。
材料不全,或有应填写但未填写项的,不予受理。逾期仍未补正材料的,视为不按照规定参加年检。
以上材料均需报送原件,《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2010年度)请到“上虞市民政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ymz.gov.cn ),先直接在电子文档内填写、编辑,然后用A4纸打印。
四、年检程序和时间
(一)社会团体总结自查阶段。从即日起各社会团体对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对2010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填写《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2010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