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档〔2011〕19号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和单位:
为强化对全市档案工作的依法监督,促进2011年全市档案工作各项重点任务的完成,现将《2011年度全市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望各乡镇、街道和市级各部门及单位根据本通知精神,围绕年度档案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我市档案工作依法开展、有序推进。
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2011年度全市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计划
依据《档案法》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有关条款规定,为进一步创新档案行政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科学、规范、高效、有力的档案行政监管制度,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思路
按照省档案局实施“两个推进”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以强化档案安全监管为目标,突出“实施档案登记备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档案安全保管”等重点,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档案行政执法方式,采取定期执法、专项执法、网络监管和现场执法等形式,不断提高档案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全年重点档案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执法内容
根据年度档案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开展六方面的档案行政执法。
1.各单位归档范围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归档范围的完整是确保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完整齐全的保障。在前几年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令的基础上,今年将对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和单位的归档范围修订完善以及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根据虞档[2011]11号文件规定,对未按时报送或经审核退稿修改二次后仍未合格的部门和单位进行现场执法,重点对依法管档、职能科室业务材料及挂靠单位文件材料的依法归档工作进行检查,同时抽查主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业务文件材料归档情况。
2.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实施情况。按照市委办[2010]172号《关于开展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的全市实施档案登记备份时间安排表的工作要求,对今年首次实施和去年已经实施档案登记备份的单位进行工作督查,确保全年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顺利完成。
3.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管理情况。为依法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档案工作,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的监督管理,规范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和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利用。依据《档案法》有关条款和虞政办发[2008]28号和虞政办发[2008]33号文件精神,今年将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管理登记、验收申请、竣工验收和项目档案移交等工作的行政监督力度,重点对项目档案未依法登记、项目竣工后未通过档案专项验收、未获得档案行政许可的项目档案向有关主管部门移交档案等情况进行执法。
4.档案接收移交工作情况。依据《档案法》有关档案收集工作条款规定,按照虞档〔2011〕13号《关于下发2011年度档案进馆移交接收计划的通知》和有关重点档案接收专项通知要求,今年将对列入2011年档案移交单位的档案移交进馆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对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重点档案移交情况进行执法,确保重点档案的齐全完整和安全保管。
5.数字档案室建设情况。根据省档案局关于数字档案室建设工作要求和虞政办发[2009]151号文件精神,今年将对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数字档案室系统的应用、电子目录的质量进行检查,对在2011年7月10日前未完成室藏全部档案(上年度及以前)条目录入的单位进行点名通报和现场执法。
6.档案的安全保管情况。依据《档案法》档案管理有关条款,今年将着重对各综合档案室库房、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执法方法
1.单位自查自纠。各单位按照上述执法内容和相关文件精神,在完成《档案分类编号、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上报、室藏档案电子目录录入及其它管理工作基础上,在上虞市档案馆数字档案系统(http://21.25.217.8/sysck)中认真填写本年度《档案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汇总表》,于2011年7月20日之前通过馆室系统以电子形式报送。
2.确定检查单位。档案局将根据《档案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汇总表》上报情况和上述各执法内容相关工作和材料报送情况,结合日常掌握的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等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报《档案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汇总表》和上述执法内容相关工作未完成的单位必定被列入现场执法,根据抽查确定的行政执法对象下发2011年行政执法检查文件。
3.检查结果反馈。行政执法小组现场检查后形成检查记录并反馈检查情况,对限期整改事项向被检查单位现场发出《档案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整改期满后进行不同形式的复查;对复查仍不合格的,将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发出《档案违法通知书》,并将违法情况向有关部门报送和年底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告,对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档案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附件:《档案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下载:档案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汇总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