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档[2011]11号
市级各部门和单位:
《档案分类编号、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是各部门和单位依法管理档案的基本制度,是依法对档案归档情况实施档案行政执法的基础,全市各部门和单位已在2008年度结合自身实际完成制定并施行。但自实施以来,大多数部门和单位的机关文件材料仍存在归档范围不完整,保管期限设置不合理,编写格式不规范,工作职责不明确等问题,导致综合档案室收藏的档案资料未能全方位反映一个单位开展各项活动的真实面貌。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和浙档[2007]6号文件精神,强化对职能科室和挂靠单位文件材料归档的监管力度,实现各综合档案室文件材料的完整规范归档和集中统一保管利用,切实加强各部门和单位文件材料归档工作,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在原有基础上,按照本通知附件规定的统一格式,重新修订《档案分类编号、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在2011年4月30日前通过上虞市政务网,以电子形式报送市档案局审核。同时,要求各主管部门对下属事业单位(独立建档)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按本通知规定的格式进行重新修改,由各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11年5月30日前通过上虞市政务网,以电子形式报送市档案局审核。市档案局将于今年8月份前对全市各部门和单位经修改并审核合格的《档案分类编号、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进行统一汇编成册,正式下发执行。
希望各部门和单位切实提高认识,认真抓好修改报送工作。市档案局将把《档案分类编号、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的重新修编和电子形式报送工作列入2011年度档案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和年度行政执法项目。未按时报送或经审核退稿修改二次后仍未合格的部门和单位,将被列入2011年度档案行政现场执法,年度该项目考核不得分。
附件:上虞市××局档案分类编号、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统一报送格式)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下载:上虞市××局档案分类编号、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统一报送格式).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