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档[2009]40号
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和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和《浙江省实施<档案法>办法》,切实履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职能,根据市档案局年度工作计划,2009年10月22日至28日,市档案局组成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小组分别对4个乡镇、7个部门单位及8家学校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口头询问、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各被检查单位在文件材料归档、档案安全保管、档案利用服务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领导重视,档案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明显加强。通过检查发现,各被查单位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档案意识明显提高。档案管理网络完整,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做到档案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档案工作,经常督促检查,工作上给予了极大支持,切实解决了一些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档案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2、档案收集工作得到制度保障,文件材料归档工作进一步规范。长期以来,文件材料归档工作一直缺乏行之有效的制度来保证,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归档不全”成为几乎所有单位共同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今年的检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单位都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8号令,进一步细化规范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落实相应的兼职档案人员。会议记录、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各类统计年报及单位人员名册等账外文件收集归档基本齐全,各职能科室的文件材料收集归档情况有了明显改善。有力的促进了我市档案资源建设。
3、档案安全保管和利用服务进一步得到加强。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都十分重视档案安全保管工作。档案库房和装具基本符合档案安全保管要求,八防措施基本到位,保管环境不断优化,档案的安全保管得到了充分保障。档案利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较好,利用档案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的作用日益体现。
4、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档案既是项目建设的真实历史记录,更是项目投入使用后运行、维修、管理、改建、扩建等工作的重要依据。项目档案的依法管理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是项目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次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对项目档案依法管理意识不断加强,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整个项目管理范围,项目档案登记工作日益规范,特别是教体局、交通局等项目建设主管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督促下属项目建设单位及时进行项目档案登记。项目建设单位文件材料收集工作得到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二、存在问题
1、个别单位档案工作没有依法开展。这次检查中发现有2家单位档案管理混乱,没有建立相应的档案工作管理网络,档案工作无人过问,导致该归档的文件材料没有及时归档,积存的文件材料较多,库房内杂物乱放,档案的永久安全保管存在严重隐患。
2、档案队伍建设面临新的挑战。有的单位档案管理人员调动频繁,由于档案人员不稳定,档案管理水平出现了一定的下降,单位档案工作的延续性带来了极大的影响。有的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兼职太多,难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从事档案工作,影响了档案工作的正常展开。
3、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竣工验收有待进一步规范。这次通过对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管理的检查发现,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后,没有严格按照虞政办发[2008]28号《上虞市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竣工验收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项目档案专项验收,项目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规范性难以得到保证,影响了项目档案的科学管理。
三、今后工作意见
通过这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希望各单位能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档意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合理配好专兼职档案人员,健全档案管理网络,加强对文件材料收集的力度,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登记和竣工验收制度。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档案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大档案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推进我市档案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确保我市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