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档[2007] 29号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颁布二十周年,为进一步了解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和单位对《档案法》贯彻实施情况,迎接绍兴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绍兴市档案局对我市贯彻实施《档案法》情况的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1、贯彻实施档案法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及安全管理情况;
3、档案管理网络、制度建设情况;
4、档案收集和移交情况;
5、档案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情况;
6、有无违反档案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
7、下属单位贯彻实施《档案法》情况。
二、工作要求
1、要利用各种形式在《档案法》颁布二十周年前后开展一次《档案法》的学习、宣传活动。并认真做好本单位和下属单位贯彻实施《档案法》的自查工作。
2、要以《档案法》颁布二十周年为契机,专题研究本单位(部门)的档案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依法管理,切实解决一些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在7月17日前书面形成贯彻实施《档案法》情况汇报,并通过政务网报送到上虞市档案局。市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和市档案局将根据各单位的上报情况,于7月下旬对部分乡镇、街道,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贯彻实施档案法的情况进行抽查。
2007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