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档[2003]25号
各乡镇、街道、市直机关、社会团体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虞档[2003]22号文件精神,市档案局会同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于10月16日至29日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对全市27家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贯彻《档案法》成效明显。
1、依法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人、财、物,经费得到有效保障。
通过检查发现,绝大多数单位能认真贯彻《档案法》等档案工作政策法规,把本单位档案工作纳入法制化建设轨道,显示出档案工作的应有地位,领导经常过问,经常督促检查,工作给予重视支持,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如下管镇、永和镇准备拿出一定经费配置档案装具,把原来的木柜换成铁箱柜,又如城建规划设计院在办公用房紧张情况下,腾出一间办公用房专门用做档案库房,另外还增添不少档案装具;交通银行、道墟镇卫生院等单位把这次检查作为契机,为明年争创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绍兴市级打下基础,市测绘队领导态度明确,检查后对存在问题立即做好整改工作,11月份争取达档案目标管理上虞市一级。
2、档案工作依法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完善和规范各项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是贯彻落实《档案法》的有效措施,是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的有效途径,使形成的档案不易失散。这
次检查,各单位不同程度地设有档案专用或兼用库房,能及时收集、整理各种门类、不同载体档案,档案管理网络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借阅手续基本齐全,利用效果已取得成效,没有发现因管理不善出现危及档案或档案被盗、涂改、撕毁等现象。
3、依法开展对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这次检查,不论是乡镇、机关还是企业、事业单位不同程度不同侧面地对辖区、系统范围所属单位、科室、行政村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如下管镇、永和镇对3-5家行政村,农林水产局、规划建设局对系统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抓得紧、抓得实,有的进行个别辅导、热心指导,有的帮助他们一件一件整理归档,通过热心指导、有效监督,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齐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单位对这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未能引起足够重视,未按虞档[2003]22号文件精神运作,导致执法检查时,档案人员不稳定,兼职太多,个别档案人员对本单位档案情况不掌握,档案制度不健全,管理体制不落实,更谈不上依法治档,摆正位置。
2、少数单位档案制度执行不严。出现档案门类不全,文件材料收集不齐全,有些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据为己有,归档范围不明确,组成的案卷不规范,档案借阅手续不完备,各种门类档案未实行集中管理,处于各自为政、分室保管,检索工具、编研材料等业务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
3、档案保管条件差异大。个别单位档案库房设置不符合八防要求,库房有的设在宿舍楼中间,有的库房墙壁潮湿霉斑,有的库房一边存放档案,一边是程控电话室,电源电线纵横交叉,不安全隐患较为严重,有的档案装具陈旧、变形、缝隙大,箱柜内档案存放凌乱,有的库房内堆放无关杂物。
4、档案管理现代化应用未能与单位发展同步。不少单位档案室还未能配置计算机,有的已经配置计算机,但用于档案管理的甚少。
通过这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希望各检查单位要以《档案法》及有关档案法规为依据,继续保持成绩,正视自己的不足,按检查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尽快整改,市档案局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对个别单位整改措施不力,无动于衷,甚至相应抵触,市档案局将按《档案法》有关政策法规依法查处。同时也希望各乡镇、街道、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增强档案法制意识,把档案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003年11月7日
- 上一篇:关于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 下一篇:关于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