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档[2008]31号
各学校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和浙档[200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学校档案工作实际,为规范学校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座谈讨论,现将《上虞市学校档案分类编号、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印发给你们,望贯彻实施。
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参照普通高中实施;少体校、聋哑学校参照初中、小学实施。
附件一:上虞市学校档案(普通高中)分类编号、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附件二:上虞市学校档案(初中)分类编号、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附件三:上虞市学校档案(小学)分类编号、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附件四:上虞市学校档案(幼儿园)分类编号、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二00八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下载:乡镇小学.doc
附件下载:乡镇中学.doc
附件下载:职高中.doc
附件下载:幼儿园.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