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1〕8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市服务业投资工作,强化项目协调落实,加快推进服务业项目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服务业项目推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项目落户工作
1、加强走访摸排。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实行领导和部门联系机制,定期走访联系,及时了解投资动态。加强项目摸排分析,对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意向项目,要逐一进行走访,并建立健全项目名录库,着力挖掘投资潜力。
2、加强跟踪联系。对投资意向企业,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落实一名分管领导、一名项目信息员负责联系,对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个投资项目、一名责任领导、一套专门班子”的工作机制。加强投资信息管理,对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信息,须及时报送给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加大要素保障。对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现代物流、产业服务平台、投资创业园、商贸综合体、专业市场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土地、资金等要素资源的保障力度,对当年计划实施的项目,制订详细供地计划,确保项目用地需求,对确实无法在本地解决土地等要素保障的项目,可由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提出,报市政府通盘考虑。
二、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1、健全服务业项目立项、备案制度。市发改部门和中心镇(经济强镇)按周将核准项目批复或备案项目通知书抄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服务业发展局)和市统计局,实施进笼子统一管理。未立项、未备案登记或未向统计局报送投资数据的服务业投资项目,不予享受服务业奖励政策。
2、提高各环节审批时效。除土地招拍挂公告时间外,其余服务业项目涉及的审批环节承诺时效,均参照工业项目审批承诺时效。
3、降低项目审批收费标准。市级重点服务业项目收费标准参照政府性投资项目收取,其余服务业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收费标准参照工业项目收取。
三、加强项目协调工作
1、建立项目进展情况月通报机制。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推进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市级重点服务业项目,要按月分解项目计划进度,并将项目进展情况于每月底前报送给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予以通报。
2、建立专题协调机制。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每周必须研究一次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协调落实。市分管线领导每月现场踏勘、现场办公解决难题。市服务业推进工作联席会议每两月至少召开一次项目难题协调会议,听取项目协调落实情况汇报,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专题协调。凡经市服务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专题协调的事项由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并不定期地予以通报。
3、建立责任机制。对项目所在地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及其它严重失误导致重大项目难以落户或外流的,或导致项目进展迟缓的,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直接取消当年度服务业各类先进的评比资格。
附件:上虞市重大服务业项目推进工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
上虞市重大服务业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人员名单
召 集 人:吕 军
协助召集人:市府办分管副主任
市服务业发展局主要领导
成 员: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局、市统计局、市行政执法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风景旅游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供电局、银监上虞办、消防大队等部门分管领导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服务业发展局,市服务业发展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