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现将《岭南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岭南乡人民政府
2011年4月1日
主题词: 环境卫生 考核办法
抄送:上虞市农办
岭南乡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印发
岭南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营造我乡整洁、有序、优美的人居环境,创建美丽乡村,根据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上虞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虞政办发〔201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岭南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联村干部。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详见附件。
三、考核办法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专项考核制度。每月由乡农村环境卫生考核督查组对各村环境卫生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细则附后),基本分为100分。专项考核列入各村创业承诺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各村每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为各村环境卫生专项考核的最终得分。同时,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列入各联村干部的月度考核内容,占考核比例的50%,与月考核奖挂钩。专项考核每扣1分,扣除联村干部月考核奖金20元,专项考核得分90分以下的,一次性扣除联村干部月考核奖金250元。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充分发挥村党(总)支部、村委会、共青团、妇代会等组织和党员、村民代表的带头作用,积极开展由全民参加的环境卫生整治义务劳动,对房前屋后、公共场所、路面、河道进行全面清理,做到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河道、池塘、阴沟清洁无污染,农村杂物堆放整齐有序。
2、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阴潭溪环境卫生按流经村落实行分段包干,沿溪各村负责监督管理,做到责任区范围内无漂挂物。各村环境卫生保洁员负责责任区范围内的保洁工作,做到日扫日清。
3、加强监督、完善考核。乡政府成立由人大、纪委、职能办公室等成员组成的乡农村环境卫生考核督查组,负责全乡的环境卫生考核督查工作。各联村干部要加强对联系村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每周至少2次对联系村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各村对环卫保洁设施要进行适当完善,并按照实际情况适当提高保洁员待遇。各村要结合网格管理工作,落实专人每周不少于2次对保洁清运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联村干部。
五、奖惩措施
1、对年终专项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村,综合考虑人口、地域面积、行政村撤并情况等因素,分别给予各村1000—2500元不等的单项奖励,同时给予联村干部相应的奖励,具体金额由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2、实行各村保洁清运经费补助与考核挂钩,考核得分在后三位的村,保洁清运经费补助下浮10%;考核得分在前三位的,经费补助上浮10%。
3、被市级新闻媒体曝光的,分别在每月专项考核和年终专核得分中倒扣3分、5分,并扣除联村干部月考核奖100元,三日内整改不力的,扣除联村干部月考核奖250元。
4、乡政府每年对各村环境卫生工作进行评比,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评出环境卫生优胜奖,并给予表彰奖励。
5、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是各村全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年度工作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年终考核得分在后三位的村不得评选为综合类先进集体。
6、本考核办法自
附件下载:15号附件.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