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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档案局关于开展“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创建和“示范数字档案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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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档〔201158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引导和规范数字档案室建设,确保各单位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的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扎实推进我市档案登记备份工作。根据上级档案部门有关数字档案室建设的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创建和“示范数字档案室”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单位

全市各乡镇街道、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二、适用标准

《上虞市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标准》(附件一)

三、创建办法

1.规范化数字档案室的创建。根据我市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总体规划要求,我市80%以上的市直机关、各乡镇街道和其他进馆序列单位要在“十二五”内建成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对照《上虞市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标准》测评得分在80分(含)以上,各单位可以在每年的11月底前向上虞市档案局申报规范化数字档案室。申报单位将《规范化数字档案室申报表》(附件二)、自评表一式二份报市档案局监督指导科,市档案局将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规范化数字档案室进行命名表彰。

2.示范数字档案室的评选。示范数字档案室应在创建规范化数字档案室的基础上,按照好中择优的要求进行评定。  对照《上虞市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标准》测评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并按要求做好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的归档和移交备份工作的档案室,由市档案局审核评定为上虞市示范数字档案室。市档案局将每年推荐1-2家示范数字档案室向省档案局申报省级示范数字档案室。

3.后续管理。认定通过的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应在每年11月底前完成当年度归档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并按照市档案局要求做好档案登记备份工作。市档案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档案信息化水平下降,达不到测评标准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标准的,取消相应的等级。

四、创建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数字档案室建设是今后开展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的前提和基础,各乡镇街道、市级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数字档案室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数字档案室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制定创建工作计划,纳入单位工作考核目标,以推动我市数字档案全面发展。

2.明确标准,注重示范。建设数字档案室是新时期条件下档案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由于各级档案室规模大小不一、业务差异性很大等因素。因此,各单位建设数字档案室应结合自身实际,对数字档案室创建标准要细化明确,特别是一些必备条件一定要按照相关业务规范要求进行建设。对下属单位创建数字档案室要通过数字档案室示范点建设,总结和理清数字档案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如数字档案室必备的硬件条件、系统平台、数据格式、管理制度、业务规范、实施步骤等要素和指标,制定本系统数字档案室建设一般标准和行业特色标准,并通过数字档案室示范点向系统内其他单位推广实施。

3.强化监督,加强指导。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属单位数字档案室建设的监督和指导。采取宏观上统一规划、业务上跟踪指导、行政上强化监督等措施,不断引导和指导下属单位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采用进行现场指导、示范点参观等方法,解决下属单位数字档案室建设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并把数字档案室建设纳入对下属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定期对数字档案室建设进度和质量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扎实推进本系统内数字档案室建设。

附件:1. 上虞市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标准

2. 上虞市规范化数字档案室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上虞市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标准

 项目

测评标准

标准分

评分细则

得分

一、组织保障(20分)

1.明确分管领导,将档案信息化纳入本单位信息化总体规划,分管领导或档案人员为本单位档案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帮助解决档案信息化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3

分管领导不明确的扣1分;档案信息化未纳入本单位信息化总体规划的扣1分(纳入的须提供书面材料);分管领导不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的扣1分。

 

2.配备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档案管理人员,且相对稳定。

3

近2年未参加过档案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扣1分;不能提供相关计算机专业培训证明的扣1分;人员更换频繁的扣1分。

 

3.建立健全本单位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包括电子文件归档制度、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档案数据安全保密制度、档案数据网上查询利用制度、档案数据管理维护制度等,并确保有效落实。

4

未制定管理制度的扣2分;制度落实不力的扣2分。

 

4.配备必要的档案信息化需要的软硬件设备。硬件包括计算机、扫描仪、打印机、数码相机、刻录机、档案专用服务器等;软件包括相关的数字档案应用平台和管理系统(网络版),系统应同时具备档案目录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的采集、管理和利用等功能;单位有OA系统的应与档案管理系统有效链接。

10

硬件每缺1项扣1分,最多扣4分;系统软件功能不全的酌情扣分,最多扣5分;档案管理系统未与单位OA系统有效链接的扣1分。(其中网络版数字档案应用平台和管理系统为必备条件)

 

二、数字档案建设(24分)

(一)目录数据库建设

8

 

 

1.建立室藏各类档案目录数据库,实现计算机检索。

4

要求100%的室藏档案有电子目录(必备条件)。只建立部分类别档案电子目录的按百分比扣分。

 

2.建立科学的目录数据库校对制度,档案实体与电子目录一一对应,目录数据录入完整准确规范。

2

随机抽查1%的目录,检查档案实体与电子目录是否一一对应,抽检目录总数的合格率应达99%,不达标的扣1分;目录数据著录是否符合《上虞市各单位档案室电子目录数据库结构与交换格式》(虞档[2009]37号)的要求,合格率应达到95%以上,不达标的扣1分。

 

3.根据本单位利用要求,建成2种以上专题数据库

2

列出专题数据库名称和数量。每少一种扣1分。

 

(二)全文数据库建设

10

 

 

1.长久保存价值的纸质档案完成数字化扫描

8

室藏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或30年)的文书档案、业务档案和科技档案、保管期限为永久的会计档案应完成全文数字化扫描(必备条件),未完成一年扣1分。

 

2.档案数字化成果质量符合国家和省有关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的要求

2

数字化成果是否规范(扫描分辨率、格式等),质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随机抽检图像数据合格率达到95%以上,每降低1%扣1分。

 

(三)多媒体数据库建设

6

 

 

1.完成室藏重要照片、实物等档案的数字化,并符合质量要求

3

未完成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或30年)的照片、实物档案数字化的扣2分;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2.完成室藏重要声像档案数字化,并符合质量要求

3

未完成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或30年)的声像档案数字化的扣2分;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三、电子文件归档(16分)

1.单位档案部门应明确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加强对归档电子文件的日常监督与指导。

3

无归档范围的扣1分;无保管期限的扣1分;档案部门未履行监管职责的扣1分。

 

2.对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及时归档,包括相应的背景信息和元数据,并由单位数字档案室负责统一管理。

5

电子文件没有定时或定期归档的扣1分;归档不完整的扣1分;没有实现档案部门统一管理的扣3分。

 

3.归档电子文件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到真实、完整、可用,且整理规范。

8

不符合归档要求的酌情扣分,最多扣4分;整理不规范的酌情扣分,最多扣4分。

 

四、数据管理(24分)

1.档案室应配备专用的归档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存储设备,规范存放各类档案数据,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数据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档案数据的安全。

4

没有专用存储设备的扣2分;没有专人维护与管理的扣1分;存在安全隐患的扣1分。

 

2.定期检查电子档案的保管情况、检测电子档案的可用性,做好相应的迁移、转换工作。

6

没有定期检查检测的扣2分;导致数据不可用、丢失或损毁的扣2分。

 

3.建立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安全保管和备份制度。归档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应一式三套保存,一套封存保管,一套提供利用,一套异地保管;按照档案登记备份的相关规定,将本单位的各类重要电子业务数据、电子公文和档案数字化成果移交备份到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

8

未建立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安全保管、备份制度的扣1分;未按要求开展安全保管工作的扣3分;向当地国家综合档案馆进行移交备份工作为必备条件。

 

4.属于国家、集体秘密的电子档案(数据)有专用的保密存储介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4

没有专用存储设备的扣2分;没有对涉密文件进行规范管理的扣2分。

 

5.涉密电子档案的销毁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2

没有履行审批手续的扣1分(提供书面材料);对涉密电子档案销毁不彻底的扣1分。

 

五、开发利用(16分)

1.建立健全电子档案利用和利用登记制度,确保档案信息资源在规定范围内的有效共享。

4

不能及时提供利用的酌情扣分,最多扣3分;没建立利用登记制度的扣1分。

 

2.采用网页文件、CHM文件或PDF电子文档等格式编制实用的电子档案编研成果不少于3种。

6

每缺一种扣2分。

 

3.建立了数字档案室信息发布网站,有关室藏档案、档案工作和档案管理的信息与成果均在档案信息网上发布,并且更新及时,点击率高、内容丰富、效果显著。

6

根据查看档案信息网站酌情扣分。

 

 

 

 

附件2:

上虞市规范化数字档案室申报表

 

申报单位

 

档案员姓名

 

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

意见

 

 

 

 

市档案局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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