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上虞市粮食局
关于做好晚稻收购工作的通知
市粮食收储公司: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晚稻收购工作的通知》(浙粮发《2011》7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今年晚稻收购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晚稻收购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秋粮收购工作,对于促进农民增收、保障供给、稳定市场粮食价格、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收购站点要统一思想,把秋粮收购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加强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分析形势,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搞好协调,保证秋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执行好秋粮收购政策。按照“随行就市、毗邻衔接”的原则,确定中等质量标准晚粳谷、粳糯谷的市场收购中心价为每50公斤(下同)150元;订单内晚粳谷的收购价在市场价的基础上另加价外补贴8元,奖励5元,合计163元。要严格执行粮食质量标准,严把入库粮质关,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粮食,必须经过烘干、整理达标后再入库。要做到准确检验,精确计量,不压级压价,保护农民利益。所有收购库点设立公示栏,公开收购政策、收购价格、质量标准、作价办法,接受农民和社会监督。售粮款和补贴及奖励款通过“丰收卡”当场予以兑现。
三、强化为农服务意识。要坚持优质服务,做到早开门、晚关门,随到随收,千方百计方便农户售粮。为售粮农户提供休息处、开水、药品,让粮农高兴而来,满意而归;要积极为粮农提供仓房、晒场、烘干等服务,帮助农民整理高水分粮食,减少粮食产后损失。
四、加强秋粮收购安全生产管理。要落实责任,切实抓好秋粮收购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加强收购现场人员、车辆和设备的安全管理,维持好收购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加强对收购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做好设施设备的日常检修、保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要树立安全责任意识,熟悉设备操作流程,确保收购安全。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