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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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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委(201142

 

关于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各村(单位)党支部(总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作风建设,不断深化源头治理,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我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

1、责任范围

镇党委、政府、人大领导班子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镇党委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班子集体的党风廉政建设及班子成员的廉政勤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镇纪委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责任内容

镇党委、政府、人大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一年召开不少于四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并抓好落实。

   (二)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有关的党风廉政法律法规,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意识。

(三)结合本镇实际,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认真贯彻执行以党委议决事规则为核心的“10+6”制度,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命、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均实行集体民主讨论决定,做到以制度来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

(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对村、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督查落实。

(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执行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认真督促、指导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二)督促责任范围内的单位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及时掌握和关注责任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经常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打招呼,敲警钟,提醒防范

(四)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专项检查每半年至少一次

(五)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各村“阳光工程”的实施情况、民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村开展好“双述双评”活动。

(六)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及时解决责任范围内出现的不正之风,支持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三、组织领导和检查考核

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人大、政府三套班子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抓好组织协调工作。

2、镇党委负责领导和组织对各责任人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并列入干部年度考核、村主要干部重点工作考核和村级班子创业承诺责任制考核内容。

3、镇党委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4、每年组织一次领导干部述廉评廉活动,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接受干部群众评议。

5、把评廉情况及时反馈给领导干部个人,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纠正解决,并将评廉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6、镇纪委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责任追究

责任范围内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因放松党风廉政建设,疏于管理导致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纪事件发生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附:1、驿亭镇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2、驿亭镇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安排

3、驿亭镇2011年党风廉政教育计划

 

 

 

 

中共驿亭镇委员会

0一一年五月五日

 

报:市委办、市府办、市纪委

 

 

0一一年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序号

 

姓 名

     

1

镇党委书记 人大主席

闻桂珍

对全镇的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对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

党委副书记

  

陈银浩

对镇政府机关的的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并对镇属学校、信用社、卫生院等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

党委副书记

糜大雄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并对贾家、鲁溪闸等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4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魏新法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并对新横塘、白马湖等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5

党委委员

人武部长

叶尧勇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并对二都、袍江等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6

人大副主任

魏建亮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并对新驿亭、五洲等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7

副镇长

马利青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并对水产合作社、杨梅合作社及春晖、西陡门等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8

副镇长

 

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并对学校、卫生院、马慢桥、孝丰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9

副镇长

章伟青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并对五夫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0

副镇长

傅飞军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并对五夫工业区范围内的企业及联桥、杨梅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1

市委组织员

周丽

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并对杨溪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0一一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安排

序号

   

负责人

时间

1

1、召开党政人大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内容,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闻桂珍

1

2

1、在机关干部中推行目标工作法,建立“月公开、季点评、年评议”工作机制,提高机关效能,保障科学发展。

2、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村(单位)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开展廉政承诺并上墙公示,接受监督。

魏新法

周丽

2-3

3

1、开展一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业务培训。

2、开展一次廉政专题教育。

3、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魏新法

4-6

4

1、开展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班子成员

7-10

 

2、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听取责任人就分管范围内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并提出下步工作措施。

闻桂珍

3、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廉政建设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闻桂珍

4、与管理对象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

班子成员

5

1、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2、抓好各村(单位)“双述双评”、“评星晋级”活动,做好“勤廉双优示范乡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考核迎检工作。

魏新法

11-12

 

驿亭镇二0一一年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计划

序号

教 育 内 容

负责人

时间

1

1、在春节前夕,通过收看廉政教育片、开展廉政提醒等方式加强对机关干部的廉政教育。

2、开展一次“结贫思廉”、情系贫困学生送温暖教育活动。

魏新法

1-2

2

1、组织学习中央修订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2、部署开展“知我驿亭、爱我驿亭、兴我驿亭”主题教育活动,倡导树立公仆情怀,立足岗位作奉献。

糜大雄

魏新法

3-4

3

1、开展一次机关干部作风、形象专题教育活动。

2、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专题党课学习,深化党的宗旨理想教育。

闻桂珍

5-6

4

1、通过“以讲促学”、开展读书会等形式,加强对廉政法律法规的学习讨论。

2、开展“读丛书,思廉政,谈体会”活动。

糜大雄

魏新法

7-8

5

开展一次廉政文化“六进”教育活动。

魏新法

9-10

6

通过听报告、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一次预防职务犯罪及廉洁从政的教育活动。

魏新法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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