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现将《岭南乡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岭南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消防 清剿火患 通知
抄送:市“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
岭南乡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印发
岭南乡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
一、战役目标
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使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百分之百、重大隐患百分之百挂牌督办,一般火灾明显减少,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有效杜绝,全乡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力保全乡火灾指标“零增长”。
二、战役时间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清剿火患”战役取得实效,成立岭南乡“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以乡党委副书记、行政负责人谢文权为指挥长,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方坚虹为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政法综治办主任齐国龙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办、站骨干为成员。
四、检查分工
(一)由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带队,按各自职责分工和管辖范围,迅速开展本村、本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二)城建办: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检查集贸市场。
(三)资管中心:重点检查超市商店,饭店,竹木加工厂。
(四)社会事务办:重点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敬老院。
(五)农技信息中心:重点检查农资店、仓库等。
(六)政法办:小旅馆、家庭作坊、美容店、出租房和三合一场所。 同时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期间,乡政府领导将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单位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五、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2011年10月至12月,以农村、“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各类小单位小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建筑消防设施、竹木加工厂、中小学校舍工程。2012年1月至2月整治“回头看”,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为重点开展清剿火患活动。
(一)对行政村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消防安全达标村、示范村建设情况。要制订村民防火公约,加强义务消防队建设,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结合农村住户改造、电气化改造、水利设施建设、河道整治、清垃圾、清路障等农村清改工作,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整改消防通道,打筑防火墙,增设消防水源,消除火灾隐患。
(二)“三合一”场所。各村、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对服装厂、从事可燃易燃物品加工的家庭生产加工作坊进行重点排查,切实摸清生产性“三合一”场所底数。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重点检查四项内容:一是是否设置在不应设置的建筑内;二是内部防火分隔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三是内部疏散、灭火等器材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四是内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要求。
(三)居住出租房屋。对辖区内的居住出租房屋进行彻底排查,重点整治居住出租房屋耐火等级、消防设施器材、内部用火用电等方面问题。
(四)各类小单位、小场所。对农村个体或者家庭经营的 小棋牌室、小桌球室等小娱乐场所和小旅馆、小餐馆、小商店、小修理店、小美容美发店进行排查,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五)人员密集场所。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六)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重点检查是否明确和细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违章动火的情况,是否设置了消防救援场地等。
(七)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一步加大岭南乡中小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检查力度,指导学校深化“四个能力”建设;加大对教育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检查。
(八)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年来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要进行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行政村 、企事业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确定排查整治重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乡政法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有关办、站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网格,消除盲区。以行政村为“大网格”,村民小组为“小网格”,每个网格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员、联络员。各行政村要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联络人,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对已排查的行政村、单位场所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实行“户籍化”管理,消除检查盲区,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各村、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联络人名单请于10月底前报乡“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各村、单位要在非常时期采取非常之策,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各单位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决不手软。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铲除,决不放过,始终保持整治隐患的高压态势。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姑息。对执行存在困难的,各单位要通力协作,努力消除执行中的各种干扰。各村、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对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等逐一排查,切忌“走过场”。
(四)加强监管,健全机制。各村、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建筑工程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等工作,把好关,防止建设工程留下先天隐患;要加大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消除滋生火灾隐患的根源;要大力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促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实行单位场所“户籍化”管理。要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排查的单位场所逐一登记注册、建立工作台帐,掌握消防安全状况,推进“四个能力”建设,实施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户籍化”跟踪监管。
(五)明确任务,加强考核。此次“清剿火患”战役作为年度消防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考核力度。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措施不落实、检查不到位、整改不规范、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特别是要杜绝所属区域发生较大(一次死亡3人)以上火灾事故。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清剿火患”战役按要求加以大力宣传,对工作动态跟踪报道,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予以坚决通报,对先进典型给予正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良好工作氛围。
(七)健全机构,畅通信息。各村、单位工作情况请及时报乡“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联系人:齐国龙,联系电话:82911467),2011年11月份起,各单位每月5日、15日、25日报“清剿火患”战役战况,每月20日报当月战役工作小结;
附件:1、岭南乡“清剿火患”战役消防检查记录表
2、岭南乡“清剿火患”战役战况统计表
附件下载:49号附件:清剿战役报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