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居委、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有效推进“平安百官”、“和谐百官”建设,健全和规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着力打造人民群众信得过的调解员队伍,更好地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经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各村(居)、社区建立“老娘舅”调解工作室,并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以提升基层调解员能力建设为根本,把“老娘舅”调解工作室作为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措施,着力打造一支具有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基层调解员队伍。
二、工作内容
1、制定“老娘舅”调解工作制度。
各村(居)、社区应根据街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老娘舅”调解工作制度,明确“老娘舅”的工作职责。一要制定信息反馈制度。各村(居)、社区每月月底必须召开一次由治调主任主持的调解工作列会,有突发性事件发生的要及时召开紧急会议。“老娘舅”必须参加该类会议,将当月纠纷调处情况作总结汇报,把一些苗头性、非显性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及时反馈或提出预警意见,对已出现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协助分析研判以及调解跟进。二要制定值班咨询制度。各村(居)、社区应落实措施,确保每天至少有1名工作人员在“老娘舅” 调解工作室值班,接待群众,受理咨询,处理纠纷。三要制定纠纷回访制度。各村(居)、社区应建立纠纷回访机制,对于已经调处备案的纠纷问题,“老娘舅”有义务进行回访,对协议落实情况就行监督,确保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四要建立信息台账制度。各村(居)、社区“老娘舅”应协助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并做好调解案卷的填写、审核、报送、归档等工作。对每次口头或书面调解,“老娘舅”都应及时做好信息登记。
2、明确“老娘舅”选拔聘任条件。
各村(居)、社区要严把“老娘舅”选拔关,选聘群众信得过、业务拿得出、事体拎得清的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老娘舅”。一是政治立场要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村(居)、社区的党员可以优先聘用。二是为人做事要正派:办事能坚持原则,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为人正派,按照法律、政策和社会公德进行调解。各村(居)、社区有威信的老干部可以优先聘用。三是工作经验要丰富:熟悉当地情况,有调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的工作经验。曾经在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律教育、仲裁等工作岗位上的退休人员或者在村(居)、社区、企业中从事过调解工作的人员,可以优先聘用。
“老娘舅”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上,原则上不得超过65周岁。“老娘舅”聘用时间为一年,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可续聘。聘用合同由各村(居)、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合同内容必须包含聘用期间、薪资待遇等问题。请各村(居)、社区按照要求,结合实际,选出合适的人选上报街道司法所备案(见附件)。
3、加强“老娘舅”调解工作保障。
建立“老娘舅”调解工作室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现实需要,各村(居)、社区都应把“老娘舅”调解工作提上日程,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障。一是要保障办公场地。“老娘舅”调解工作室建议设在各村(居)、社区综治工作站内,必须悬挂“老娘舅”调解工作室的指示牌,有条件的村(居)、社区可单独设立办公室。二是要保障办公经费。“老娘舅”享有固定薪资,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由各村(居)、社区自行发放。 “老娘舅”参与人民调解的,同时享受街道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每季度由街道发放一次以奖代补金。年终,百官街道以评选先进的方式给予额外奖励。三是要保障学习培训。各村(居)、社区应确保“老娘舅”参与街道信访、民政、司法、计生、劳动保障等办线开展的业务培训,完善他们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调解矛盾的能力。有条件的村(居)、社区可安排“老娘舅”进行法律自学、自考等。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居)、社区必须统一思想,形成共识,高度重视“老娘舅”调解工作室的筹建、运作、完善工作。各村(居)、社区需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9月底之前完成“老娘舅”调解工作室的成立工作。
2、因地制宜,注重质量。各村(居)、社区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老娘舅”的选拔、聘任工作。要挑选一批熟悉当地调解工作,具备丰富调解经验并具有一定威望的人员担任“老娘舅”,切实提高调解工作质量。
3、明确定位,有效保障。各村(居)、社区要充分发挥“老娘舅”在调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从职责地位、经费保障、待遇福利等各个方面加强保障,切实增强调解工作的有效性,不断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和群众的满意度。
附件:百官街道村(居)、社区选聘“老娘舅”名单
上虞市人民政府百官街道办事处
2011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