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档〔2012〕9号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强化对全市档案工作的依法监督,顺利完成2012年全市档案工作各项重点任务,现将《2012年度全市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通知精神,围绕年度档案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我市档案工作依法开展、有序推进。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2012年度全市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计划
依据《档案法》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档案行政监督管理水平,推进全市档案依法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思路
按照省档案局实施“两个推进”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以强化档案安全监管为目标,突出“实施档案登记备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档案安全保管”等重点,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档案行政执法方式,采取定期执法、专项执法、网络监管、现场执法和跟踪督查等形式,不断提高档案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工作效率,确保顺利完成全年重点档案工作任务。
二、执法内容
根据年度档案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开展六方面的档案行政执法。
1.各单位2011年度文件材料收集归档情况。以各单位去年修订完善的归档范围为依据,根据各单位的主要职能,有针对性地抽查主要职能科室文件材料的归档情况,重点查处拒不归档、不依法移交、不按时归还等违法行为。
2.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实施情况。按照市委办[2010]172号《关于开展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的全市实施档案登记备份时间安排表的工作要求,对今年首次实施和已经实施档案登记备份的单位进行督查,确保全年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顺利完成。
3.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管理情况。依据《档案法》有关条款和虞政办发[2008]28号和虞政办发[2008]33号文件精神,今年将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管理登记、验收申请、竣工验收和项目档案移交等工作的行政监督力度,重点对项目档案未依法登记、项目竣工后未通过档案专项验收、未获得档案行政许可的项目档案向有关主管部门移交档案等情况进行执法。
4.档案接收移交工作情况。依据《档案法》有关档案工作条款规定,继续做好对列入2012年度档案移交单位的档案移交进馆执行情况的督查,加强对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重点档案移交情况的执法检查,确保重点档案的齐全完整和安全保管。
5.数字档案室建设情况。根据省档案局关于数字档案室建设工作要求和虞政办发[2009]151号文件精神,今年将对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数字档案室系统的应用、电子目录的质量进行检查,对在2012年7月10日前未完成室藏全部档案(上年度及以前)条目录入的单位进行点名通报和现场执法。
6.档案的安全保管和利用情况。依据《档案法》档案管理有关条款,今年将着重对各综合档案室库房、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执法方法
1.单位自查自纠。各单位按照上述执法内容和相关文件精神,在完成2011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室藏档案电子目录录入及其它档案业务工作基础上,在上虞市档案馆数字档案系统(http://21.25.217.8/sysck)中认真填写本年度《档案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汇总表》,于2012年7月20日之前通过馆室系统以电子形式报送。
2.确定检查单位。档案局将根据《档案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汇总表》上报情况和上述各执法内容相关工作和材料报送情况,结合日常掌握的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等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报《档案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汇总表》和上述执法内容相关工作未完成的单位必定被列入现场执法,根据抽查确定的行政执法对象下发2012年行政执法检查文件。
3.检查结果反馈。行政执法小组现场检查后形成检查记录并反馈检查情况,对限期整改事项向被检查单位现场发出《档案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整改期满后进行不同形式的复查;对复查仍不合格的,将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发出《档案违法通知书》,并将违法情况向有关部门报送和年底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告;对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档案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