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发改党〔2012〕1号
各科室、所: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知我上虞、爱我上虞、兴我上虞”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化文章,浓厚全局崇尚孝义、恪守诚信、勇担责任的良好氛围,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道德基础,根据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大力开展“孝义、诚信、责任”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就我局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1. 通过开展“孝义、诚信、责任”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全局干部职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进一步推进政务诚信、价格诚信;进一步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强化全局干部职工重孝义、讲诚信、强责任的意识。
2. 通过开展“孝义、诚信、责任”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道德素质。进一步传承优秀文化,弘扬社会正气,为社会进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3. 通过开展“孝义、诚信、责任”主题教育活动,提升上虞文化软实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教育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责任观,恪尽职守,甘于奉献,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工作质量,积极投身到上虞的经济社会建设热潮中来。
二、活动内容
围绕“孝义、诚信、责任”主题,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实施以下活动举措:
(一)开展“三项主题”基础教育活动
一是感恩教育。通过邀请有关人士来局讲课及组织学习等,教育全局干部职工懂得知恩、感恩、报恩,感恩父母,付之于孝亲敬老的实际行动中;感恩社会,付之于履行职责的工作热情中。
二是责任教育。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职业情操和理想道德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全局观念,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不断提升责任意识,促进发改工作的开展。
三是业务教育。紧密结合发改工作特点,大力开展业务技能学习,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各类产业政策、中央投资的方向、重点领域及规模等列为干部学习的重点内容,有针对性的提高干部职工的办事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开展“学先进、明方向”活动
一是学习十大信义人物(故事)、基层先进人物事迹,教育引导全局干部立足工作实际,服务群众、无私奉献。
二是在学好各类先进的同时,树好身边的优秀典型,在本局干部中树立一到二个先进典型,作为全局干部学习的榜样,经常开展讨论,深入剖析,对比找差距,明确努力的方向。
三是总结好心得体会,通过“一学、二比、三思、四干”四个环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本职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学习竞赛、服务竞赛、效能竞赛促进我局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服务中心、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的能力。
(三)结合职能,开展“比业绩、比贡献”活动
1.开展服务经济专项调研
务虚谋发展,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深入企业、基层、项目建设一线及其他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产业转型升级、“三城一区域”开发建设、海洋经济发展和民生民情等事关上虞今后发展的重大战略性课题研究。通过“调研周”、“恳谈日”、“征集月”、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座谈研究、参观考察等方式相结合,力求出精品、有实效,发挥好发改的综合协调作用。
2.狠抓项目推进服务
继续牵头抓好“项目推进年”活动,在项目服务上主动靠前,不断加快项目审批速度,简化流程,规范操作。加大重点项目争取力度,确保项目要素保障。强化项目管理,优化项目前期工作,重点加强项目的中后期督查和监管。继续开展项目解难、双月例会等活动,深入基层摸排调查,实地踏看,分析问题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做好上下联系和横向沟通工作,在不断发现、分析和破解难题中推动项目科学发展。
3.打造“诚信价格”
着力开展惠及全市人民的“诚信价格”建设,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将价格执法检查的“关口”前移。要有计划分步骤地研究建立“诚信物价”建设的工作机制,制定价格信用的评定制度,建立价格诚信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考核评比,培育诚信先进典范;定期发布涉价涉费单位价格信用信息;全面推行明码标价的普及规范和收费公示;开展以制止价格欺诈为重点的专项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曝光不讲诚信的价格违法违规单位;经常下基层、进市场,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营造“诚信价格”的文化环境。
(四)开展“优服务、促发展”活动
进一步优化服务,要结合“星期六机关党员义务活动”等载体,组织做好政策宣讲,向基层群众广泛宣传“十二五”规划、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价格法律法规等,开展企业解难等活动。加强行风效能建设,开展干部职工群众满意度测评,督促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促进发改工作上新台阶。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月1日—1月20日)
组织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孝义、诚信、责任”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健全活动组织,制定详细方案,把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与单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作为推动工作和促进事业发展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1月20日—12月31日)
按照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在认真参与市级层面开展的各项重点活动的同时,扎实推进本单位特色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2013年1月1日—1月15日)
认真做好“孝义、诚信、责任”主题教育活动的总结,梳理相关活动成果,并对不足的方面加以改进完善,现实与长远相结合,确保取得实效。
四、活动要求
1.健全组织保障。成立“孝义、诚信、责任”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主题活动开展由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活动内容,落实具体责任,形成整体合力。
2.做好结合文章。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重在推动工作,必须统筹兼顾。要把主题活动的开展贯穿于全局的工作之中,把主题教育活动与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优化项目服务、深化物价监管和树立发改形象结合起来,突出实践特色,创新活动内容,以工作开展和队伍建设的成果来检验活动成效。
3.强化宣传督导。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加强调查研究,注重经验总结,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广泛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效,形成氛围,推动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附件:“孝义、诚信、责任”主题教育活动项目安排表及相关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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