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发〔2012〕5号
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基本要求,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涌现出一批依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规定,在单位申报基础上经考核,市政府决定命名下列4家单位为首批“上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上虞市财政地税局 上虞市国税局
上虞市交通运输局 上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希望受命名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以示范单位为榜样,努力做好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