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乡的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工作,大力营造绿色殡葬、文明祭祀的浓厚氛围,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上虞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的意见》,结合当前实际,决定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2012年“文明殡葬宣传执法月”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大力加强殡葬改革宣传,积极营造绿色殡葬、文明祭祀的舆论氛围,严格实施殡葬执法管理,依法处置违规殡葬行为,不断巩固殡葬改革成果,提高广大群众依法实行殡葬改革、规范殡葬行为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二、活动时间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舆论宣传
1、宣传内容
①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上虞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
②宣传我乡殡葬改革成果,各村推进生态墓地建设和管理、推行生态葬法的作用和意义,整治乱建坟墓的措施和行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破除陈规陋习,切实规范殡葬行为。
③宣传文明祭祀,改革陈规陋习,倡导绿色、生态、文明的祭扫方式,确保广大群众过好一个平安、文明、祥和的清明节。
2、宣传形式
在各村、各生态墓地悬挂和张贴深化殡葬改革管理的横幅、标语和公开信等,在坟墓集中区域安装永久性警示牌。
(二)严格殡葬执法
1、以各行政村管理为主体,采取市、乡、村三级联动的方式,加强对全乡易发生违规建坟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并切实落实村管理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殡葬协管员等为主体,切实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殡葬行为。
2、对目前已查实的乱建坟墓案件,依法坚决处置,并将处置情况进行通报。
3、开展丧葬用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和销售棺木、石棺等土葬用品和迷信用品行为。
(三)优化殡仪服务
加强村级生态墓地和公墓的管理服务,增加对生态墓地绿化建设的投入,努力提高生态墓地和公墓的品级,有效满足社会合理需求。
(四)深化祭祀管理
坚持安全有序、发展创新、协调联动、舆论导向的总体思路,切实做好2012年清明节期间祭祀管理工作,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
1、落实安全措施。各村、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把保障群众祭扫安全放在重要位置,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完善安全措施。对祭祀场所内的基础设施逐一检查,特别要注意对公益性墓地、迁葬点以及坟墓比较集中区域进行安全排查。针对高火险气象等级,做好群众野外祭扫用火安全工作,严禁在林区上坟烧纸、烧坟草、放鞭炮、点蜡烛等,防止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强化祭扫高峰和节日期间值班、信息报送制度,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各村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及时掌握祭扫动态,协调、处理和上报突发事件,确保清明祭扫文明、安全、有序进行。乡政府设立清明节值班电话:82912500。
2、倡导文明祭奠。围绕清明节慎终追远、珍爱生命的丰富文化内涵,组织开展家庭追思、网络祭扫、亲情信箱、鲜花祭奠等新型祭扫活动,更好地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单位要把“文明殡葬宣传执法月”活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作为践行为民宗旨、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以规范殡葬行为、保障祭奠安全、树立文明新风为出发点,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履行相关职责。
2、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各村、单位要共同负起责任,统筹安排,密切配合,认真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乡民政办要切实加强对“文明殡葬宣传执法月”活动的牵头协调,加强执法监管;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做好殡葬执法管理,依法查处林地、山地上乱建坟墓行为。各村、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本次“文明殡葬宣传执法月”活动,要突出加强舆论宣传、严格殡葬执法、优化殡仪服务、深化祭祀管理重点,通过舆论引导、服务提升和执法监管、整治查处相结合,教育广大群众树立爱护自然、尊重生命和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的意识,自觉规范殡葬秩序,大力弘扬文明新风。
附件: “文明殡葬宣传执法月”活动宣传标语
岭南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民政 殡葬 宣传执法月 活动 通知
抄送:市民政局
岭南乡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印发
附件:
“文明殡葬宣传执法月”活动宣传标语
1、推进文明殡葬,构建和谐社会
2、殡葬改革,利国利民
3、破千年封建丧葬陋习,树当代文明丧葬新风
4、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
5、推进殡葬改革,造福子孙后代
6、切实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行生态殡葬
7、建设生态墓地,保护资源环境
8、提倡鲜花祭祖,树立文明新风
9、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平安清明
10、节约土地资源,禁止乱建坟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