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新居民事务站:
现将《东关街道新居民信息登记工作稽查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虞市人民政府东关街道办事处
2012年3月23日
主题词:新居民 信息登记 稽查奖惩办法 通知
抄 送:市新居民事务局
东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2年3月23日印发
共印25份
东关街道新居民信息登记工作稽查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提高新居民信息登记质量,根据《2012年度上虞市新居民信息登记稽查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新居民信息登记工作现状,特制订本稽查奖惩办法。
一、考核对象
根据辖区新居民人员数量,将街道各行政村、社区分成三类分别进行稽查。
A类:新居民网上在册数为200人(包含200)以上
新建庄、高田头、东塘、联星、马家桥、马山村、保驾山、越泉社区、南阳社区
B类:新居民网上在册数为50人(包含50)-200人之间
红星、高泾、新丰、凌江、彭家堰、大西庄、傅张
C类:新居民网上在册数为50人以下
前村、担山、高旺、三丰、金鸡山、马山社区
二、稽查内容及稽查方式
1、新居民信息质量。(20分)
每月从在册数据库中抽取当月登记数据10人(不足的按实际数)进行信息质量核查(包括信息真实性核对和信息项目合格检查),其中信息真实性核对主要查虚假信息及倒库等现象,信息项目合格主要查须采集项目未采集和采集项目错误等情况。每发现一个小项扣0.1个百分点。信息合格率要求达到100%,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2分。
2、新居民信息登记率。(40分)
每月实地抽查辖区新居民(A类村居社区抽20人,B类村居社区抽10人,C类村居社区抽5人,无新居民的村居每月随机抽查一次)。登记率未达100%,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4分。
3、出租房屋登记率、人户一致率及治安责任书签订率。(40分)
每月实地抽查辖区出租房屋(A类村居社区抽10间,B类村居社区抽5间,C类村居社区按实际抽查):
(1)出租房屋网上登记率未达到95%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2分;
(2)出租房屋人户一致率未达到75%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
(3)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签订率未达到100%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
三、稽查结果运用
1、街道新居民事务所和街道派出所要在当月20日前完成对各村(社区)的日常稽查考核,并将稽查情况及结果以书面形式通报到各村(社区),通报中按市维稳办“三色预警”规定,新居民信息登记率达90%(含)以上为绿色、80%(含)以上至90%为黄色、80%以下为红色的标准确定预警等级,并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
2、每月街道新居民事务所根据稽查情况,按照《东关街道协管员考核奖惩办法》对专职协管员和志愿者协管员进行考核,如出现“红色预警”的当月协管员考核被评为不合格,出现“黄色预警”的当月考核被评为基本合格。
3、稽查结果将作为年终综治目标考核中新居民工作的考核依据,且每出现一次红灯扣1分,出现一次黄灯的扣0.5分。
4、新居民专(协)管员在信息采集登记和日常稽查过程中,配合公安机关抓获刑事犯罪嫌疑人员或者稽查过程中,配合公安机关抓获刑事犯罪嫌疑人员或者公安部网上逃犯的,按照《上虞市新居民协管员协助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逃犯)奖惩实施细则》执行。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本办法由东关街道新居民事务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