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矫正办〔2012〕2号
关于学习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矫正办:
为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司发通[2012]12号),结合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按照省矫正办“组织好、学习好、贯彻好”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到实处,现就《办法》的学习贯彻提出如下意见:
一、迅速组织,全面学习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学习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学习宣传方案和工作计划,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学习。一要组织好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的学习,真正理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内涵,把握重点,理清思路,依法指导工作。二要组织好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学习,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三要组织好社区矫正人员的集中教育,组织开展以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教育活动,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刑意识与罪错意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确保顺利回归社会。
二、认真研究,加强协调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例会,组织召开好三个会议,加强工作协调和衔接。一要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两院、两部《关于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通知》和省矫正办《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二要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并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三要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会议,在学习理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充分了解新旧法规的区别,熟练掌握新规定部分变更条款的应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纪律。
三、组织培训,规范执法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迅速安排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加深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内容的理解,明确规定事项,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自身业务工作水平,真正做到学有所得,学以致用,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执法整体质量。市矫正办拟于六、七月份,结合本年度社区矫正业务工作培训班,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宣讲、解读。
上虞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