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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上虞市社区矫正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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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矫正办〔2012〕1号

 

关于印发《2012年上虞市社区矫正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2年上虞市社区矫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上虞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2012年上虞市社区矫正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会全和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的管控,依法实施社区矫正,全面贯彻执行“两院两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社区矫正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帮困扶助三项任务;注重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化、基地化建设,着力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水平;要以落实执法责任为目标,以完善制度体系为载体,以构建长效机制为抓手,以检查监督为手段,努力在抓基层、打基础,抓教育、促三防,抓监管、保安全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在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上有新突破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抓好固本强基工程。要深入开展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站创建活动,力争到2012年底全市有社区服刑人员的村(居、社区)工作站建设率达到60%以上;要依托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广社区矫正“双十佳”评选活动的成效,充分发挥“十佳社区矫正基层单位”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夯实社区矫正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区域性品牌。

2.切实加强矫治基地建设。要确立政府投入、部门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按照自建、整合、挂靠等方法,加强矫治基地建设,提高教育矫治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善于“借台唱戏”。市矫正办拟在市看守所建立市级社区矫正“集约化”教育矫治中心,拟在市人民法院设立矫正工作室。

(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3.配强专职人员。要加强与人事部门协调沟通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机构编制,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落实好省矫正办《关于开展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年活动的若干意见》和人员编配要求,着力提高社区矫正专职化、专业化水平。

4.加强教育管理。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落实奖惩考核,确保执法安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

5.注重业务培训。要大力开展岗位大练兵与岗位大培训活动,采取以学代训、以会代训、个案释训、函授促训、自学自训等方式,着力提高任职能力和业务素质。市矫正办拟于7月份组织全市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培训。

(三)加强基本制度建设

6.进一步修改完善矫正工作制度。要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八)》和《刑诉法修正案(草案)》,贯彻执行“两院两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活动,对照《刑法修正案(八)》、《刑诉法》和《办法》的规定及要求,认真做好立、改、废等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规范执法内容和工作流程。

7.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科学合理、各司其职的工作协作机制,着力营造上下关系顺畅、部门关系协调、内部关系紧密的工作环境。

8.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衔接机制。严格执行刑罚交付执行程序,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监狱机关的协调沟通,全面实施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制度,建立完善每季度社区矫正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报交付执行衔接情况。加强与监狱机关互动回访,建立责任移交制度,积极探索重点服刑人员的现场衔接机制,严防杜绝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

9.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帮扶机制。要积极协调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困扶助。尤其要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等实际问题的探索与研究。

10.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安全监管机制。要全面落实异地托管、报备管理、点验点名、周巡查、月核对、季排查等制度;对重点人员管理要严格区分类别、分级审批、定人包案、监管包夹和督查管理,并列入公安重点人员监控网,做到“双列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落实监管安全分析制度;要建立多方位、多层面的安全监管组织网络,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工作动态,落实好“矫前防漏、矫中防脱、矫后防松”的监管预防体系,着力构建管教结合、打防并举;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内紧外松、宽严适度;措施有力、保障到位的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四)加强工作措施落实

11.建立社区矫正安全监管等级制。按照社区矫正安全等级挂牌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标准,拓宽渠道,讲究实效,进一步强化“五位一体”(司法局、执法单位、基层司法所、帮教小组和社区服刑人员家属)监管教育责任的落实,全方位筑牢安全监管防线。

12.加大检查指导力度。要进一步抓好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的检查与指导,采取“上核下对”、“面对面”的形式,从末端解决具体问题,寻找对策措施,真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

13.建立“一体化”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执法部门的协调联系,建立联调、联处、联防、联控的联动机制,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问题合查、处置合力。

二、创新监管措施手段,着力在社区矫正安全监管上有新突破

14.充分发挥科技监管的作用。要充分发挥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作用,借鉴“三防”工作经验,继续深化“6+1”管理模式和“三三系列”(三全管理、三方共管、三管齐下)监管法的有效落实,充分运用社区矫正“五大工作平台(政策法规搜索平台、教育资料管理平台、安全管理监控平台、业务工作交流平台、日常数据处理平台)和手机定位管理,全面实施社区服刑人员全覆盖、全天候手机定位管理,及时掌握动态。全年全市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率和再犯罪率严格控制在省矫正办规定的指标之内,严防社区服刑人员涉嫌严重刑事犯罪。

15.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按照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抓好档案管理规范化、安全监管精细化,着力构建以司法行政力量为主导、各职能部门及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三级社区矫正“网格”管理,管好社区服刑人员的落脚点、工作经营点、活动娱乐点、社会关系点、通讯联络点,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和手段。

16.抓好审前社会调查与评估。要按照省矫正办、绍兴市矫正办《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的风险预测与评估,抓好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制度的贯彻落实,把好社区服刑人员进入关,有针对性地做好个案矫治工作,提高教育矫治的针对性、有效性。市矫正办将对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风险评估工作,在部分乡镇(街道)进行试点与研究。

三、加强典型培育,着力在抓好社区矫正宣传上有新突破

17.积极营造社区矫正工作宣传氛围。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通过电台、电视、报纸等媒体和法制宣传栏等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增强社区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法制性质的认知度,扩大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同感和知晓率。

18.切实抓好先进典型的培育宣传。认真抓好社区矫正先进典型宣传与培育。要通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报道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事迹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的影响力,制作影像资料,电视系列片,文字报道等形式向新闻媒体提供素材,认真总结本地区社区矫正好的做法与经验向外推广,为推行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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