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
《2012年度岭南乡清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岭南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 清水工程 建设管理 考核办法 通知
抄送:上虞市水利局(市清水办 )
岭南乡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印发
2012年度岭南乡清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切实抓好清水工程示范乡镇的建设工作,落实与完成岭南乡2012年度清水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的任务,推进乡清水工程的全面实施,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责任书的工作任务,特制定《岭南乡清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乡范围内13个行政村。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按照任务分解、包干落实的原则,实行年度考核。
(一)年度分解任务完成情况,基本分70分
1. 区域水环境质量考核,基本分30分。根据《上虞市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试行)》,选取各行政村范围内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断面,断面考核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项,考核结果分为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三个等次,其中达标为30分、基本达标为20分、不达标为0分。
2.全面完成其他年度分解任务的,得基本分40分;未完成其他年度分解任务的,按未完成工作占计划任务的比例扣分,扣分上限为40分。
(二)组织领导和管理措施情况,基本分20分
1.责任单位组织机构健全,分管领导明确,联系人落实,将清水工程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得5分;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扣1—5分。
2.工作落实到位,全年未被市清水办或乡清水办通报批评的、未出现信访的,得3分;每通报批评或出现信访1次,扣0.5—1分,扣分上限3分。
3.及时做好计划总结和工作动态报送工作的,得3分;未及时报送的,每次扣0.5分,未报送的,每次扣1分,扣分上限3分。
4.建设及管理资料齐全的,得3分;未按要求的,扣1—3分。
5.建立长效管理制度的,得6分;未按要求的,扣1—6分。
(三)日常督查情况,基本分10分
乡清水办根据清水工程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定期进行工作督查,根据督查情况年底由乡清水办进行汇总打分。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得10分;未按要求完成的,视情扣分,扣分上限10分。
(四)加分,上限20分
1.工作有创新,成效显著,作为典型宣传被市级新闻媒体报道的,每次加0.5分;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的,每次加1分,加分上限3分。
2.制订污染企业搬迁计划,并组织实施的,加1—5分。
3.提前完成年度分解任务的,加1—3分。
4.超额完成年度分解任务的,按超过工作占计划任务的比例加分,加分上限9分。
(五)因清水工程的实施,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单位的年度评奖资格
1.发生工程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
2.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
3.发生经济违法案件被追究法纪责任的。
三、考核程序
(一)各责任单位在自查自评基础上,于当年11月底前将相关情况材料送乡清水办。
(二)清水办会同乡农经中心、乡资产管理中心、乡建设发展办等相关单位组织考核。
(三)年度考核得分实行百分制,被考核单位自评分占40%,考核组考评分占60%(详见附件)。其中考核组在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和查看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评分。考核得分列入乡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100分及以上的得满分1分,100分以下的按相应折算。
(四)乡实施清水工程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奖惩
对工作成绩突出、考核成绩优异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启动责任追究机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本办法由乡清水办负责解释。
附件1 岭南乡清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考核表
附件2 岭南乡清水工程示范村考核指标细分表
附件1
岭南乡清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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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及标准 |
基本分 |
自评分 |
完成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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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分解 任务完成 情况 (70分) |
责任单位 |
完成年度分解任务 |
7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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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社区 |
区域水环境质量考核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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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其他年度分解任务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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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和管理措 施情况 (20分) |
责任单位组织机构健全,分管领导明确,联系人落实,将清水工程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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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到位,全年未被市清水办或乡清水办通报批评、无涉河信访的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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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做好计划、工作动态和总结报送工作的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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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及管理资料齐全的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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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长效管理制度的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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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督查 情况 (10分) |
乡清水办根据清水工程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定期进行工作督查,根据督查情况年底进行汇总打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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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20分) |
工作有创新,成效显著,被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作为典型宣传报道的 |
上限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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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污染企业搬迁计划,并组织实施的 |
上限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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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完成年度分解任务的 |
上限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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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完成年度分解任务的 |
上限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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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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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岭南乡清水工程示范村考核指标细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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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示范指标值 |
考核分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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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村公用卫生设施配套 |
完善 |
10 |
各村每300人至少有一个公厕,水冲式公厕普及率达70%以上,每80人至少有一个垃圾箱,有固定的清洁员常年保洁。 根据情况酌情给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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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表水环境质量 |
达到功能区标准 |
10 |
根据市环保局的数据,村内溪流、水库等水体,特别是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 水质每下降一个类别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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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
100% |
/ |
村辖区内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污染源数量占所有工业污染源总数的比例。必须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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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0% |
10 |
村辖区内经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数量占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的比例。 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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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 |
≥80% |
15 |
村辖区内居民生活污水进管或经过沉淀、厌氧发酵、过滤等流程处理后,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其中白龙潭、平山、田山、梁宅、泰岳5个村计划在10月底前建成污水处理池。 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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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率(%) |
≥95% |
10 |
村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综合利用的畜禽粪便量占畜禽粪便产生量的比例。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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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 |
100% |
/ |
村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污水排放量占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总量比例。 必须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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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农田化肥施用强度(%) |
≤280 |
15 |
每公顷实际施用化肥量,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小于280公斤。每超过5kg/h㎡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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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河坎护砌整治程度(%) |
≥90% |
15 |
村辖区内河道护砌长度占河道总长度的比例。 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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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水土流失治理程度(%) |
≥80% |
15 |
村辖区内已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比例。 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