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相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我乡的清水工程创建工作,尽快把我乡建设成为清水工程示范乡,现将岭南乡清水工程示范乡创建计划下发给你们,请各村及相关单位对照工作要求,尽快贯彻落实。
附:《岭南乡清水工程示范乡创建实施意见》
岭南乡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 清水工程 工作计划 通知
抄送:上虞市水利局(市清水办 )
岭南乡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印发
岭南乡清水工程示范乡创建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快岭南乡清水工程建设步伐,营造整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人水和谐,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节约型社会。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政府确定的总体目标任务,结合本乡实际,2012年度完成清水工程示范乡的创建。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清水工程示范乡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大清水工程示范乡的创建力度。
2、制定清水工程建设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实施清水工程建设的各项重点工程。
3、完成全乡范围内龙山、白龙潭、立功、丰树坪、泰岳、许岙、田山、东澄、梁宅、平山等10个村的清水工程创建任务。其中:龙山、丰树坪、泰岳、许岙、东澄5个村为示范村,其余为达标村。
4、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加快工业污染防治,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做好隐潭溪两岸部分工业企业的污水处理工作,确保废水达标排放,保证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100%。
5、按照“全覆盖保洁,全方位管护”的溪流保洁工作要求,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溪流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6、开展生活污水处理,采用纳管、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处理模式进行治理。对已完成生活污水整治的村,实行水质动态监测,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未完成生活污水整治的村,加快整治进度。确保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盖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以上,集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80%以上。
7、按照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标准要求,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做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粪便资源化利用以及污水排放达标等工作。全乡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率95%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100%。
8、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植物营养诊断配方施肥,平衡施肥,精准施肥项目的实施力度。加强农药使用的监管力度,控制农药污染。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积应用率达到98%。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农田化肥施用强度小于
9、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开展植树造林,减少裸露地面,2012计划水土流失治理程度大于70%。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2月—5月)
1、为确保创建工作力度、组织领导到位,及时成立清水工程示范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同时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各项工作考核制度,切实落实工作职责。
2、加大清水工程示范乡村创建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网络、农民之声广播、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建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扶持环保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促进清水工程建设。
(二)具体实施阶段(6月—10月)
1、完善集镇卫生、供水、环卫等公共基础设施和休闲公园、公共绿地等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和乡品位。重点实施好集镇区域污水收集、进管工程,同时要继续加大环卫投入,强化乡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建设,推进垃圾处理资源化,健全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彻底排查环境隐患,进一步做好工业污染防治,严格监管排污企业,督促企业按规定要求建设、改造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辖区内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3、推进溪流清水建设,完成溪流整治4.5公里,落实辖区内河流沿线工业污水、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系统,确保辖区内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考核成绩在合格以上。积极开展清洁空气行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
4、进一步加快生态农业建设步伐,开展植树造林,建设绿色有机农林产品基地。合理使用农药化肥,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制度,实施畜禽养殖总量与区域控制制度,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力度,配合进行畜禽养殖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5、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不断巩固前阶段取得的成果。开展“一月一清扫、一月一考核、一月一提高”专项整治活动,从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执行力度入手,进一步强化乡环境卫生、容貌、绿化管理力度。
6、全面启动上虞市清水工程示范村、达标村的创建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
1、组织乡人大代表对重点清水工程建设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建设按期完工。
2、对照示范乡创建主要工作任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建设按期完工。
3、健全各类档案资料,及时补充和完善创建工作档案、照片图集、工作总结等书面方案资料。
(四)检查落实阶段(11月下旬-12月)
1、主要做好工作总结,及时向上虞市清水办汇报清水工程创建情况,报请上虞市清水办组织验收。
2、积极做好迎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