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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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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深化“平安永和”建设,根据上虞市委建设“平安上虞”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2012年度系统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市平安[2012]4号)和上虞市农林渔牧局《关于“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虞农[2012]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在全镇深入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紧紧围绕上级森林城市创建纲要,保护森林资源,提升现代林业富民能力,促进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创建范围

以行政村为单位,从2012年开始实施,每年1月1日至1231为一个创建年度。

三、创建目标

(一)总体目标

1、通过创建,健全工作机制,规范管理体制,形成村民委为主导、群众参与,群防群治的林区治安网络体系,实现林区稳定,秩序良好。

2、通过创建,森林资源保护意识深入人心,林业富民能力明显增强,生态安全保障功能进一步提升。

3、通过创建,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在全镇形成争创“平安林区”的良好氛围。

(二)具体目标

1、林区稳定,治安环境良好。实现涉林刑事案件零增长,涉林刑事案件侦破率达到95%以上,林区实现毒品原植物“零种植”、“全铲除”。涉林矛盾和纠纷调处工作趋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矛盾激化和越级上访,涉林纠纷调处率达95%以上;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林业生产责任事故;涉林信访回复率达95%以上,信访人满意率达90%以上,力争做到当事人停访息诉。

2、森林防火综合治理,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森林火灾年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救人员死亡事故;乡镇、村、户,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向每个农户印发森林防火通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营造或开设防火隔离带;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监管措施到位;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建立健全半专业扑火队伍,配备必要灭火器具,不定期组织演练,保证随时拉得出、用得上;严格抓好护林管护队伍,确保作用发挥。

3、科技育林、科学用林,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抓好绿化造林和义务植树活动,按照质量要求完成年度营造林计划;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实施经济林生态修复工程,质量达标率90%以上。

4、遏制林业生物灾害蔓延,保障生态安全。抓好森林生物灾害预防和治理,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方针,对现有疑似点按照操作规程“定期、定人、定点”清理,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加大检疫执法和监管力度,以实施松材线虫病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重点治理为突破口,建立群防群治、联防联控机制,大力推广林相改造、饵木诱杀等生物和无公害防治手段,有效控制危险性有害生物扩散蔓延,保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范围和危害程度大幅下降,有效控制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5%以上。

5、稳定山林责任制,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稳定山林承包责任制,积极稳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林权流转服务平台,规范林权流转档案和合同管理,为林权流转工作顺利实施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和指导,加快林权流转进程。

6、完善管理,建立健全基层护林组织。进一步完善镇级护林队伍建设,公开选拔一批责任心强、敢抓敢管的人员充实到护林队伍,整合资源,实行一岗多责,把护林人员的巡山管护、防火巡查、病虫害监测职责有机统一起来;加大对资源保护的资金支持力度;抓好对护林队伍日常管理,强化日常指导和培训,并建立工作绩效考核机制,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做到人员、报酬、制度、责任四落实。

7、依法治林,推进林业法制建设。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窗等媒体及其它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促使林业各项工作全面走向法制化轨道。规范林木采伐和林地征占用审批,林木采伐和林地征占用审批率均达到95%以上;切实依法行政,不发生涉林行政复议败诉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四、创建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考核。“平安林区”创建工作是“平安永和”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抓手,是生态乡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列入“平安永和”总体规划,各行政村做到责任到位,认识到位,工作到位。

(二)明确职责,抓好结合。为推动“平安林区”创建工作,镇里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农业、政法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小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统筹兼顾,强化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我镇林区的全面发展。

(三)抓好宣传,营造氛围。积极营造创建工作氛围,集中进行宣传。宣传的主要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条例、《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最大限度地发动广大林农参与和投身到“平安林区”建设中,形成创建活动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加强对各村在森林管护方面的考核,确保各村辖区内无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50立方米以上案件的发生;无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25亩以上或其他林地50亩以上案件的发生;无野生动植物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无在坡度大于25度的林地上全年累计全垦作业达20亩以上的案件发生。

 

永和镇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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