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召开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特殊人群专项组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特殊人群专项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上虞市委办公室、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通知》(市委办[2012]69号)和市综治办要求,为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共同研究制订好专项组年度工作计划(方案),决定召开“特殊人群专项组”第一次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12年7月12日(周四)下午3:00,市司法局会议室(市行政中心3号楼西5楼)。
二、参加对象
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委610办、市民宗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市卫生局分管领导。
三、会议内容
1、讨论“特殊人群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2、交流各成员单位前阶段做法和下半年工作计划(形成书面材料)。
3、共同研究制订好专项组年度工作计划。
四、有关要求
1、市司法局参照省里相关文件初步拟定了专项组工作制度(附1)请各成员单位认真阅读,补充、修改意见于会上反馈。
2、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成员单位明确专项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由职能科室长兼任),请填写工作联系单(附2)并于会前上交。请各成员单位按照要求做好与会准备工作,并准时参加会议。联系电话:82213053
附件1:市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工作制度
附件2:特殊人群专项组工作联系单
上虞市司法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 会议 通知
————————————————————————————抄送:市综治办、徐耘副市长
————————————————————————————上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2年7月10日印发
附件1:
市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市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专项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不断增强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专项组对特殊人群工作的领导协调,一般通过会议形式进行,主要包括全体会议、专题工作会、联络员会议三种类型。
1.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专项组组长单位召集,专项组成员单位和联络员参加,与议程相关的其他人员可列席。会议的任务是: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形势,交流经验,研究专项组职责范围内社会管理方面突出问题,听取成员单位和其他单位的工作意见,确定工作重点和下一步工作任务,确保专项组的任务落到实处。
2. 专题工作会。不定期举行,由专项组组长单位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召开,与议程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的任务是:研究落实专项组特定专题工作任务和其他由专项组全体会议研究部署的工作任务。
3. 联络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由专项组组长单位召集,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会议的任务是:各成员单位沟通交流前阶段工作情况和下阶段工作计划,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信息报送制度
1. 各成员单位要在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15日前分别向组长单位报送半年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2. 各成员单位每季度通过联络员会议形式报送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经验要以动态的形式即时报送组长单位。
三、重点项目实施制度
1.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分工,每年年初向专项组申报1-2个年度重点推进项目,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提出拟参与或配合单位名单。
2. 专项组将在各成员单位申报的基础上,进行统筹整合,汇总形成专项组年度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并经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后,在每年年初正式下发,开始组织实施。
3. 每年年终各成员单位要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专项组办公室。
附件2:
特殊人群专项组工作联系单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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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 务 |
办公室电话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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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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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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