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确定袁宇、周洁同志为司法助理员的通知
丰惠镇、上浦镇人民政府:
根据绍市人社复[2012]76号和虞人[2012]81号文件精神,袁宇、周洁同志录用为公务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具体分配如下:
丰惠司法所:周 洁 上浦司法所:袁 宇
上虞市司法局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司法助理员 确定 通知
抄送:绍兴市司法局,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上虞市司法局办公室 (共印20份) 2012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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