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管政〔2012〕22号
下管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文明殡葬、坟墓整治宣传执法月” 活动的通知
各村: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的殡葬管理工作,大力营造绿色殡葬、文明祭祀的浓厚氛围,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上虞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的意见》,结合全市的“文明殡葬宣传执法月”活动,现就我镇的“文明殡葬、坟墓整治执法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大力加强殡葬改革宣传,积极营造绿色殡葬、文明祭祀的舆论氛围,严格实施殡葬执法管理,依法处置违规殡葬行为,不断巩固殡葬改革成果,提高广大群众依法实行殡葬改革、规范殡葬行为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二、活动时间
2O12年3月20日一2012年4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1、加强舆论宣传
在各村悬挂和张贴深化殡葬改革管理的横幅、标语和公开信等,在坟墓集中区域安装永久性警示牌。利用文件、公开信等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上虞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宣传文明祭祀,改革陈规陋习,倡导绿色、生态、文明的祭扫方式,确保广大群众过好一个平安、文明、祥和的清明节。
2、严格殡葬执法
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以市殡葬管理所为主体,采取市、镇、村三级联动的方式,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易发生违规建坟等重点区域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殡葬行为。对举报、巡查发现的重点案件实施重点整治,个别严重违规现象,将要求上级有关部门,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依法处置。
3、优化殡仪服务
各村要加强村级生态墓地的管理服务,增加对生态墓地绿化建设的投入,努力提高生态墓地的品级,有效满足社会合理需求。
四、活动要求
l、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要把“文明殡葬宣传执法月”活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充分认识整治乱建坟墓,规范殡葬行为的重要性,把此次活动摆上近期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全力攻坚克难,做到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有追究,坚决防止推萎拖延、敷衍应付、“走过场”现象出现。
2、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共同负起责任,统筹安排,密切配合,认真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本次活动以各行政村为主,村党支部书记负总责,村委主任具体抓,要对本辖区内的乱建坟墓进行全面清理查处。以村为主处置,必要时请市级有关部门进行彻底平毁。民政、农林、国土、公安等要齐抓共管,民政要切实加强对“文明殡葬宣传执法月”活动的牵头协调,加强执法监管,深化殡仪服务。宣传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公安要做好殡葬执法管理中的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国土要对耕地上乱葬乱埋行为进行有效整治。农林要依法查处林地、山地上乱建坟墓行为。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本次“文明殡葬、坟墓整治宣传执法月”活动,要突出加强舆论宣传、严格殡葬执法、优化殡仪服务、深化祭祀管理重点,通过舆论引导、服务提升和执法监管、整治查处相结合,教育广大群众树立爱护自然、尊重生命和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的意识,自觉规范殡葬秩序,大力弘扬文明新风。
附件:1、“文明殡葬宣传执法月”活动宣传标语
2、上虞市乡镇村级生态墓地信息反馈表
下管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生态墓地 坟墓整治 宣传执法 通知
抄送:市民政局
下管镇党政办 共印2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