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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粮食局
转发《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3年度粮食订单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发至各办事处、储备中心):
现将《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度粮食订单计划的通知》(虞政办发〔2013〕5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市政府关于粮食订单工作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收储公司各办事处要主动与有关乡镇、街道联系,为乡镇、街道分解落实订单计划到村到户当好参谋,并根据到村到户的分解计划,抓紧做好与农户的订单签约及相关工作。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粮食订单 计划 通知
上虞市粮食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2日印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3年度粮食订单计划的通知
虞政办发〔2013〕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安全,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13年粮食生产的通知》(虞政发[2013]14号)精神,现就2013年度粮食订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粮食订单品种和规模
2013年全市粮食订单规模为3800万公斤,其中:圆粒型早籼谷2500万公斤,普通晚粳谷1300万公斤。籼粳杂交谷(甬优系列)允许顶抵普通晚粳谷订单。
二、粮食订单收购政策
1.订单收购价格。继续执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2013年稻谷最低收购价为早籼谷每50公斤(三等、下同)132元、普通晚籼谷135元、普通晚粳谷150元,分别比去年提高了12元、10元和10元。当市场粮价低于最低收购价时,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当市场粮价高于最低收购价时,按市场价收购,并实行敞开收购。籼粳杂交谷(甬优系列)收购价格按照随行就市的原则在高于普通晚籼谷低于普通晚粳谷之间合理确定,收购质量标准参照晚籼谷质量标准执行。
2.订单奖励政策。凡订单交售的粮食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圆粒型早籼谷每50公斤30元,每亩不超过240元;晚粳谷每50公斤15元。奖励款在收购结束后通过“一卡通”予以兑现。
2.订单签约对象。早籼谷订单签约对象为早稻实种面积在5亩以上,晚粳谷订单签约对象为晚稻种植面积在10亩以上订单的种粮农户和粮食专业合作社;粮食订单向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但考虑到我市晚粳谷订单规模小于早籼谷的实际,晚粳谷订单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早籼谷订单数量。对前几年履约率低或信誉较差的农户,今年可以少落实或不落实。海涂承包田的粮食订单按土地权属由各所在乡镇负责调查落实。
4.预购定金发放。为缓解种粮大户资金压力,对早稻订单在20吨以上,信誉良好,本人有要求的种粮大户,粮食部门在签订订单合同的同时,在落实好借款担保手续后,按不超过早籼谷最低收购价款的50%发放粮食预购定金,在早稻售粮时收回。
三、订单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订单粮食工作,对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和保障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专人,集中精力抓好粮食订单工作。订单落实及完成情况将列入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
2.加大力度、加强宣传。各乡镇、街道和市级有关涉农部门要积极宣传各级政府出台的扶持粮食生产政策,发放政策明白卡,引导农户多种粮、种好粮,为全年粮食生产打好基础。
3.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乡镇、街道负责做好订单分解落实工作,落实专人,搞好调查摸底,在3月底将粮食订单计划分解到村、落实到户;市农林渔牧局负责做好粮食种植面积的核实工作;市粮食局要在根据乡镇、街道分解计划,负责做好农户的订单签约工作,及早让农户吃下定心丸。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