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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管镇人民政府关于“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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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政〔2012〕43号

 

 

 

下管镇人民政府

关于“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意见

 

各村、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去年以来“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自2012年8月下旬起,在全镇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及早发现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对象、重点内容

(一)重点行业领域: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民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电力等高危行业领域开展行动。

(二)重点对象: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重大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重点企业。

(三)重点内容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建设的;

(3)超许可和资质范围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超深越界、违法分包、转包、出租、转借资质许可证照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4)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在建水利工程、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拖延工期未完成。

(7)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3)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5)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6)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7)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8)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工作安排及步骤

(一)摸底排查、动员部署阶段(8月下旬)

1、广泛宣传发动。镇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召开各种会议,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各村、各企业单位。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打非治违”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2、深入排查摸底。从9月1日起,对本辖区所有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仔细摸底,作好记录登记。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9月中旬—10月中旬)

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治理整顿。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几次集中“打非”联合执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公开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人员或组织。有关部门要认真清理行政许可,对证照过期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逾期不能整改达标取证的,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

(三)督查巩固阶段(10月下旬)

镇政府“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在辖区内认真开展检查,巩固集中行动效果,要经常开展日常检查,严防非法违法反弹。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的不足,真正把“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构建“打非治违”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11月上旬)

各村、企业要组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重点跟踪抽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取缔、关闭情况及违规违章行为整治情况,检查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要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全面总结。

四、领导机构

组  长:章国琪(镇长)

 副组长:冯建明(人大主席)

         徐利吉(党委副书记)

         茅月洲(副镇长)

成  员:章信忠(人武部长)

陆建锋(纪委书记)

         杨雅芬(副镇长)

         朱建标(副镇长)

         孟  勇(下管派出所所长)

王  俊(下管国土所所长)

  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

  主  任:屠新龙(办公室主任)

  成  员:任建民(安全管理员)

邓大江(安全管理员)

任益芳(安全管理员)

          电话:82892893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在全国统一开展的一项重大活动,是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大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有关“打非治违”的政策法规和工作要求,教育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良好氛围。

(三)完善措施,严厉打击。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因事故或可能导致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强化督查,落实责任。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督查检查,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重点督办。凡因工作不力、作风不实、措施不硬导致“打非治违”整治不到位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下管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  实施方案                                  

  抄送:市安委会  市安监局                                                          

  下管镇党政办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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