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小越镇创建绍兴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镇实施方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绍兴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镇创建,进一步推进我镇卫生应急工作,夯实卫生应急工作基础,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提高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全面提升我镇卫生应急工作水平,根据《关于做好绍兴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的通知》(虞创强办〔20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根本,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卫生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绍兴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镇活动,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和管理机构,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整合现有卫生应急资源,建立完善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系统,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卫生应急知识全社会普及工作,夯实卫生应急基础工作,建成覆盖镇域、功能完善、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能力明显增强,卫生应急综合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卫生应急组织体系。镇政府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镇卫生服务中心成立卫生应急中心,并明确专门科室具体负责卫生应急日常管理工作。镇、村医疗机构有专(兼)职的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镇、村两级卫生应急工作体系,形成上下对口、分级负责、信息畅通、指挥有力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

    (二)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根据省、市相关卫生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及相应卫生专项预案,构建政府、专业机构、社区等多层次、较完善的预案体系,进一步提高我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体制建设水平。

    (三)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开展食源性疾病、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职业危害事件、学生因病缺课等的主动监测、及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开展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科学评估机制。

    (四)强化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按照创建标准完善卫生应急处置和急救医疗队伍。为应急队伍配置符合专业要求的应急处置器械设施和安全防护装备,提高应急专业队伍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制订应急培训计划,加强和规范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的培训,利用多种形式对卫生技术人员分层开展全员培训,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评价。组织开展人禽流感、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应急综合演练评价工作。推动医疗卫生机构、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单项卫生应急演练工作。

    (六)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绍兴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镇创建标准,统筹建设公共卫生专业物资储备库,根据满足需求、平战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种类、方式和数量,做好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加强对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和及时补充、更新工作,保障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七)完善公共卫生网络体系建设。根据上虞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卫生监督体系、信息网络体系、 等卫生应急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开展卫生应急进社区、进村活动。

    (八)强化应急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建立社会事务、卫生、宣传、财办、农办、安监、食监、教育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和机构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协调联动和信息沟通。有计划有安排开展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各类卫生应急预案和科普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卫生应急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活动,切实加强卫生应急宣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认知度,努力提高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

    (九)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科学、规范、及时、有效处置及时报送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合力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3年2月15日—3月14日)

    调整镇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绍兴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镇创建要求,制定具体的创建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做到有目的、有步骤实施创建。

    (二)创建阶段(2013年3月15日—7月14日)

    1.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对照标准全面梳理各项工作,结合各部门所承担的内容分解落实各项建设任务。

    2.加快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建成功能完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系统,与全市主要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联网。

    3.完善我镇卫生应急预案及各类专项预案,制订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

    4.组建和完善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重大灾害事故等不同类别的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开展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的应急培训工作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演练评价工作。

    5.在对现有各类卫生应急物资普查和有效整合的基础上,建立种类齐全,数量合理的应急物资库。

    6.开展卫生应急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活动,推进卫生应急示范乡镇(社区)建设,全面普及卫生应急知识,不断提高辖区干部居民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认知度和防范能力。

    (三)自查申报阶段(2013年7月15日—7月31日)

    1.各成员部门对照《绍兴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镇考核标准(试行)》,逐条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问题,针对薄弱环节查遗补缺。

    2.邀请市应急办进行模拟检查。

    (四)创建迎检阶段(2013年8月)

    作好准备,迎接绍兴市卫生局组织的考核评审验收。

    (五)创建后巩固阶段

    按绍兴市级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标准配备应急物资,并定期补充,保持合理储存量。

    五、部门职责

     社会事务(宣传):健全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网络;充分利用网站、农民之声等媒体,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示范镇创建的宣传工作。

    学校:要制定符合教育系统特点的各种预案制度,开展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大力开展“卫生应急进学校”等宣传动员活动,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妥善处置发生在学校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

    卫生院:制定卫生应急工作年度工作计划,成立工作机构,开展卫生应急监测预警工作,落实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开展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深入进行社会动员,规范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和自然灾害、事故安全及社会安全事件,做好重大活动的保障。

    财办:要加大卫生应急经费投入,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物资储备所需资金。

安监所: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危险因素并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调查等工作。

    农办:要加强对农业、畜牧业、养殖业的监管,做好动物疫情监测、防控工作,严防人畜共患的传染病暴发流行。

    质监、食监 :要按职责加强突发事件隐患排查、加强监管,规范处置相应的突发事件。

    六、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绍兴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镇创建活动,对于提高卫生应急工作水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镇政府成立以分管镇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及日常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此项活动纳入本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构建我镇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以有效保障卫生应急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创建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

    各部门要按照创建目标要求,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切实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卫生、安监、食监、农业、教育、财政、社会管理、宣传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合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卫生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卫生应急处置等合力,提高全镇卫生应急工作综合防控能力。

    (三)加大投入,提高处置能力

    进一步加大卫生应急的财政投入,加快卫生应急软硬件建设。从镇公共卫生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应急指挥分中心建设和镇级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加强卫生应急培训,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考核评估工作和卫生应急进社区活动,广泛开展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营造氛围,把基层卫生应急管理融入到日常的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治等各项管理工作中,促进我镇卫生应急管理水平和处置能力的提高。

    (四)强化督查,确保创建成功

    要建立严格的监督考评机制和考核奖惩制度,调动各责任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紧紧围绕创建目标要求,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针对卫生应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不断加大统一管理和指导力度,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小越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19925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