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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村级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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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提升村级班子的整体工作水平,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就2013年度村级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

1、社会管理35分)以“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重点考核综治维稳,包括社会治安、矛盾化解、信访调处、新居民管理、企业管理等;公共安全,包括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防洪抗台、森林防火等;土地管理,包括私人建房管理、违法坟墓整治、违(章)法用地处置、耕地抛荒等工作。

2、公共服务(20分)。以“为民、惠民、便民”为宗旨,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努力打造服务型村级组织,重点考核计划生育、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困难救助、农技服务、老龄助残、惠农助农、农民培训、统计档案、便民服务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

3、创收致富15分)。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充分发挥各村优势,用足用好上级各类扶持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强村富民的有效路子,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重点考核物业经营项目建设、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流转、助推企业发展、盘活存量资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农业基地建设、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

4环境整治10分)。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核心,量力而行开展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整治村容村貌,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文明程度,重点考核道路、环卫、绿化等民生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保洁、清水河道、生态保护等工作。

5、民主管理(10分)。认真推行“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四议两公开”制度,切实加强村务民主管理,重点考核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三资”管理、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工作。

6、自身建设10分)以“娥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重点考核村级组织规范运行、班子团结协调、创业承诺和“双述双评”制度、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后备干部选拔培养、配套组织建设、远程教育学用、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上述六项基本考核内容,由镇相关办线进一步分解细化和量化,形成村级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考评细则。在此基础上,设立专项工作及创先争优附加分和倒扣分。

二、考核方法及步骤

1、月查。每月由镇对各村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不定期通报,增强村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季考。由镇党委牵头,每季度末召开一次村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交流各村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在此基础上,对村干部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季度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

3、年评。每年年底,对村级班子工作实绩进行“双述双评”考核,主要采取书面总结、组织考评、民主评议、综合评定、整改提高等步骤实施。

一是书面总结。村班子集体和个体以书面形式总结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班子整体和个体的述职述廉书面报告要在会前2-3天在村党务、村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让党员群众事先了解情况,接受监督。

二是组织考评。在各村自评的基础上,各考核责任单位根据村级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对各村进行考核评分,报镇考核办公室汇总后,按85%折算计入总分。

三是民主评议。各村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先由村党组织书记进行班子整体述职述廉,再由村“两委”成员逐个述职述廉,然后由与会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由镇民主评议工作小组负责统计、反馈,村级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结果应当在村党务、村务公开栏中公开。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分计算方法为:(满意票数*1+较满意票数*0.85)÷(满意票数+较满意票数+不满意票数)*100,并按15%折算计入总分。

四是党委审定。镇党委在组织考评、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及村“两委”向镇党委述职述廉的基础上,召开班子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最终得分。

五是落实整改村级班子及其成员对“双述双评”中镇党委和党员群众指出的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要结合明年创业目标承诺的制订,落实措施进行整改,并在下一年度述职述廉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三、考核管理及要求

1、奖励措施。各村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作为村党组织书记(负责人)、村委主任年度考核奖发放的依据,每分分值在年终另定。对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一票否决”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单独设奖考核。

2、先进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党组织(综合先进集体),村主要领导不得评为综合先进个人。

⑴完不成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的;

⑵村级班子不团结,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

⑶村二委班子成员当年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⑷属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违反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范围之一的;

⑸行政村党(总)支部连续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

⑹文明村、文明单位建设受警告以上处分的。

3、考核要求。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镇成立村级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村级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组织和实施。各考核责任单位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打分。

四、建立村主职干部基本履职金制度

为有效落实村主职干部岗位职责,进一步加大考核激励的力度,继续实施村主职干部基本履职金制度。

1、实施范围。基本履职金实施对象为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负责人)、村委主任。每人每年3000元,采取本人预缴1500元和市、镇各半配套1500元的方式建立,由镇实行专户管理。涉及职务调整的村主职干部,按实际月份计算。

2、实施方式。主要针对村主职干部因自身不作为、乱作为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产生严重后果,以及个人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等重大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扣减基本履职金,直至扣完为止。

(1)带头或参与上访、制造群体性事件,发现并查实一起的,全额扣减;因初信初访调处不主动、不及时而引起越级上访的,查实一起视情扣减10%以上,引起群体上访的加重扣减;

(2)发生公共安全突发性事件,因责任不到位、处置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全额扣减;

(3)带头违章建房和乱建坟墓,全额扣减;对违章建房和乱建坟墓失管失控、被强制拆除的,每例扣减15%;

(4)环境整治工作严重不到位,媒体曝光后整改不力的,每次扣减10%,年度考核位列全镇末三位的,分别扣减5%、10%、15%;

(5)在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事故处理和劳资纠纷的调处中,因工作不配合、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每例扣减10%;

(6)工程管理或资产资源经营权出让等重大事项决策未按规定实施,每查实一起扣减20 %,引起群众信访上访的,加重扣减;项目建设及审计管理中问题突出的,视情扣减50%以上;

(7)村集体“三资”管理未按规范实施,造成信访的,扣减50%;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全额扣减;

(8)因工作不配合、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每例扣减10%;

(9)村级业务招待费全年列全市前十位和增幅前十位的,扣减50%;

(10)班子不团结,经查负主要责任的,全额扣减;

(11)村主职干部被诫免谈话的,扣减20%;违法违纪受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查处的,全额扣减;

(12)村主职干部会议无故缺席的,本人每次扣2%。

3、实施反馈。村主职干部基本履职金制度实施情况先由镇履职金制度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经镇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由镇党委发文通报,并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备案。

此考核办法由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小越镇委员会  

小越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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