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发改价〔2013〕59号
上虞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浙价电〔2013〕30号)的决定,今年7月20日起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调整各城市天然气门站价格。为疏导气源价格上涨矛盾,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相应调整上虞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虞市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4.38元,用户具体终端价格允许你公司在最高限价范围内,根据用户用气量大小向下浮动。具体浮动办法报我局备案。
二、上述价格为含税价,自2013年7月20日起执行。
三、你公司在确定用户具体终端销售价格时,应多方听取意见,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优化服务质量,确保销售价格调整方案的顺利实施。对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反映。
上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