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3〕1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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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虞市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绍政办发〔2011〕93号)要求,结合《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虞政办发〔2011〕148号)、《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虞政办发〔2012〕255号)及《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的通知》(虞政办发〔2013〕62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行为,扎实推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四个上虞”建设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通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达标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府、镇街、企业、协会、村居和社会监督等多元共治大监管机制,全面推行企业特种设备主体责任量化考核、首席安全官(安全总监)、设备户籍化管理和医药化工企业“五个强制”等四项制度,提高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水平及事故防控能力,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机制。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先重点、后全面”的原则,结合我市产业特点,对照《绍兴市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标准化管理综合评分考核表》(附件1)、《关于推行绍兴市特种设备首席安全官(安全总监)制度的实施意见》(附件2)、《绍兴市特种设备户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附件3)要求,2013年底前完成特种设备使用数量在100台以上的医药化工、大型机械装备制造及使用数量50台以上的公众集聚场所等重点行业、重要场所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考核,名单见附件4。2015年底前分批完成其他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考核。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各乡镇街道负责做好辖区内重点企业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及时组织召开推进特种设备使用标准化管理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学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规规范及安全使用标准化管理等规定要求,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自负及隐患自查自纠能力。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要将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等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督查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