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上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
《上虞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科室、单位(工程办):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营造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绩效管理工作体制,现将《上虞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虞政办发[2013]17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组织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局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和财务专项考核,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成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能和职责分工,设立预算绩效管理联络员,建立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机制和制度。
二、重视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通过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绩效评价,为今后完善项目管理、安排预算、合理分配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过专项资金绩效自评、重点项目中介机构评价等形式,充分掌握项目的绩效状况和目标实现程度,推进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
三、加强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的落脚点和出发点,
也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根本。各单位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后,要认真总结预算支出绩效管理的先进经验,改进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将评价结果作为编制预算、完善政策制度和加强内部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扎实有效推进全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
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成立文件、预算绩效管理联络员名单请于7月15日前上报局资产财务科,绩效管理制度于7月30日前上报局资产财务科。联系人:黄燕,电话82211391。
附件:
1、《上虞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虞政办发[2013]175号)
2、上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联络员推荐表
二○一三年七月九日
附件下载:上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上虞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虞建〔2013〕68号.doc
附件下载:虞政办发〔2013〕175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