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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越镇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工作方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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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当前餐饮业无证无照经营现象比较突出、群众投诉反映集中、餐饮消费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提高餐饮消费安全保障水平,促进餐饮业规范管理和有序发展,现就开展全镇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对象

全镇范围内已存在的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

二、整治原则

1、形成工作合力。在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组织开展辖区内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的整治工作;各相关站所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成效。

2、坚持疏堵结合。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加大疏导力度,发挥各基层站所的整治合力,力争做到既规范发展又化解投诉矛盾,全面提升我镇餐饮业规范经营水平。

3、落实长效机制。根据整治情况落实长效管理举措,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我镇餐饮业长效管理水平。

三、整治方法

1、规范一批。对已经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内部环境均符合许可审查规范的餐饮服务单位,因业主变更需将原《营业执照》注销后重新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而导致无证无照经营的,允许其正常变更。

对已经营业,但内部环境只能达到备案条件的经营面积在150㎡以下的小型餐饮单位,按照《上虞市无证小型餐饮备案承诺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备案。

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幼托机构、建筑工地的食堂,按正常餐饮服务许可程序和要求进行办理。

2、整改达标一批。对已经营业但尚不具备许可或备案条件,经整改后能够达到许可或备案条件的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由镇食品药品稽查中队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给予业务指导,在其达到许可审查规范或备案条件后照前款执行。在餐饮服务单位整改期间,各相关站所和行政村、社区要加强督促管理,并做好群众投诉的解释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查处一批。对整改期满后基本条件仍不符合许可或备案条件、食品安全设施极差、经营者安全意识薄弱且态度恶劣、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由镇食品药品稽查中队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经处罚后仍不进行有效整改或停止经营的,由镇食安委联合派出所、行政执法、工商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5月—6月)。在对辖区内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整治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横幅公告、现场通知等方式,动员和引导餐饮经营业主规范经营,主动申请办证,为顺利推进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整治管理阶段(6月—8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相关站所,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查处一批”分类处理方法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3、总结巩固阶段(9月)。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总结,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职责

在镇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各相关站所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全力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1、镇食安办组建相应机构,落实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辖区内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协同确定辖区内整治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会同基层站所和行政村(社区)协助做好对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的分类处置工作。

2、派出所:对取缔过程中出现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行为依法查处,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3、城监(环卫)中队。负责对建城区涉及使用违章建筑的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以拆违方式依法查处;负责检查落实、依法查处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出现的油烟、噪声、污水等环境污染问题。负责餐厨垃圾的处置。

4、卫生院:负责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

5、食品药品稽查中队:负责检查落实、引导规范经营者提升餐饮场所内部条件,监督整改进程,使经营者达到许可或备案条件;对符合“查处一批”的对象,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依法查处。

6、工商所:负责审查经营者的资格、登记注册条件,以及界定经营实体的组织形式,预先核准经营者名称,对符合条件的经营者核发《营业执照》;协助镇食品药品稽查中队联合取缔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

7、自来水站:负责依法处置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的违章用水、私接水管等行为。

8、供电所:负责依法处置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的窃电和违章用电等行为。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小越镇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镇长任副组长,职能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食安办),由镇食安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镇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集中整治、日常管理和投诉处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

(二)加强投诉处理。对群众直接投诉的问题,各基层站所要落实首问责任制,积极予以受理处置,不得推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信访、投诉热线“82036679”“81223606”等集中渠道受理的投诉,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加强工作联动。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各相关站所日常工作的联系沟通,及时研究在开展整治、管理和投诉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复杂问题,共同研究确定整改工作举措,合力推进全镇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长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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