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
为深入开展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工作,积极推进整治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根据虞食安委〔201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督查考核办法。
一、督查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
二、督查考核内容
1、开展无证无照餐饮整治舆论宣传(10分)。积极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饮食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饮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利用宣传窗、横幅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引导,营造无证无照餐饮整治与规范的良好氛围。
2、做好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调查摸底、档案建立和信息上报工作(30分)。全面调查摸底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完善相关档案,准确及时上报信息。
3、有效配合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工作(40分)。完成辖区内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工作,建立整治台帐,做好整治后有效跟踪管理。
4、整治工作任务超额完成,措施有力、成效明显(20分)。
5、倒扣分(最高扣10分)。在整治开始以后出现新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时,信息上报不及时、工作不主动、制止不力的相应扣分。
三、督查考核方式
1、自查与督查相结合。涉及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工作的各村社区,要根据《崧厦镇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进行自查,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乡镇整治工作办公室人员汇同市稽查中队组成督查组根据自查情况,分析确定督查重点,开展专项督查。
2、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现场督查为主,督查组根据各村居社区上报的情况和数据,通过现场踏勘,比对实际工作成效,发现存在问题。适时开展暗访,重点做好整治情况的“回头看”工作。
3、督查和整改相结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或现场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提出整改内容、标准和时限,并做好整改情况跟踪通报工作。
四、奖惩措施
1、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工作列入乡镇对各村社区目标责任制考核。
2、镇对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先进集体进行奖励。其中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
崧厦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公共卫生 食品药品 餐饮 整治 考核办法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