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行业安全隐患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绍市安监
〔2013〕58号)、上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虞市2013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矿山行业安全隐患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虞安监〔2013〕36号)要求,确保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隐患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镇成立百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应维海
副组长:赵胜军、钟伯源、叶劲松
成 员:章建潮、王永法、李福庆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形成长效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机制,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
三、行动时间
6月18日—9月25日,为期100天。
四、整治范围
全镇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
五、整治标准
1、无违法经营、建设等行为;
2、安全条件符合生产要求;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并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4、经常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并建立档案。
六、工作措施
1、动员阶段(6月18-6月25日)。各村、社区、有关企业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制定行动方案,成立工作小组,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大宣传。
2、自查阶段(6月26-7月5日)。所涉及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生产情况,完善、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切合实际,易理解,易操作;同时按照“每月一次”的要求,由企业负责人牵头开展全厂性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并报镇安监所。
3、检查阶段(7月6日-8月15日)。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结合《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绍市安监〔2013〕38号)提出的“三个一遍”的要求,对涉及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检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帐并报镇安监所。
4、整改阶段(8月16日-9月8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即查即改,做到整改计划、整改资金、责任人、时间(时限)、预案“五落实。
5、督查阶段(9月9日-9月25日)。镇政府将组织有关人员开展督查检查,督查的重点是村、社区、企业开展专项整治的效果、工作目标完成及隐患整改跟踪落实等情况,并迎接市安监局对我镇的督查。
七、工作要求
1、做好信息传送。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在各阶段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隐患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
2、摸清监管底数。结合此次检查,镇安监所要掌握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企业档案。
3、突出检查重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重点检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并加强对列入“四大行业”整治的企业安全隐患的整改督促。
4、开展不定期检查。结合各阶段及工作实际,镇政府将开展不定期检查,以提高百日整治活动的效果。
信息报送联络员:
褚 琴,联系电话:82682398
崧厦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公共安全 危险化学品 安全隐患 百日整治专项行动Δ 方案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日印发